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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喜欢的人也喜欢自己,结婚若干年以后心里还是只有自己一个人,一生都在自己身边,再没有任何女人入得了他的眼?想到此,她心里美滋滋的。

    今日,罗溪玉只保守地在衣柜里给圣主挑了件纯黑色的修身衬衫,黑色手工剪裁的休闲西裤,没有扎领带,领口微微敞着,连修饰都没有。原主那些个带在耳朵上的耳钉、脖子上的狗链子,罗溪玉连拿都没拿出来。

    就是这样简单得不能再简单的一身黑,圣主穿在身上,偏偏就显得冷酷又魅惑,让人直喷鼻血。圣主觉得手腕的扣子紧,不由得解开卷上去,动作慢悠悠的,看得罗溪玉都不由自主地咽下口水。

    人说一样的衣服,十个模特能穿出十种感觉,这应该就是一个人的气场与气势所在吧,那个电视、杂志社流里流气的奶油小生汪天宇,根本无法与这个站在她面前,眸若辰星,让她帮忙整理衣领的男人相比,一丝一毫都比不得,就算两个人长得一模一样……

    所以,罗溪玉不由对他有了信心。

    可是,她没想到父母这么快救被他收服了。

    虽然她说过,汪天宇脑震荡,有些失忆,性格大变,要父母稍微照顾他,别说太刺激的话。却没想到,进门不到两个小时,程母居然兴高采烈地在厨房弄起红烧鲤鱼来,程父拉着圣主眉飞色舞地下起了象棋。

    吃饭时,性格本来有些冷淡的父亲竟少见地热情起来,“小汪,来,你阿姨弄的鲤鱼不错,快尝尝……”

    圣主吃鱼最讨厌鱼刺,通常要做成鱼丸或者将鱼刺挑干净他才会吃,圣主也根本不会动筷……毛病这么多,她不止一次地想,也只有自己吧,换其他女人哪个能有耐心这样伺候二十年,不过,便是这么想过无数起到最后她也心甘情愿地照顾着他。

    罗溪玉连忙伸筷子给他夹了块白色的鱼肉,手腕不小心碰了汤勺,汤一下子溅在了手背上,她顿时嘶了一声,收回手。还没仔细看,一只大手便将她烫伤的手拉了过去,包在手里。

    “烫着了?”程母见状急忙问。

    待两口子看过去的时候,女儿的手已经被汪天宇拉过去了。

    只见雪白的手背上有好几处红色的烫痕,他紧张地用拇指抹了下上面的水珠,惹得罗溪玉又嘶了一声,可见疼得厉害。毕竟他那手指皮肤不如女人娇嫩的手背细腻,再加上烫着的地方格外疼,几乎连犹豫都没有,他低头用嘴唇碰了碰,舔去手背的汤汁,然后一把抱起她。

    在东狱和五洲时,圣主宠她宠惯了,他虽然在外人摆各种冷酷不爱搭理的模样,但在她面前却是完全不同,有些时候热情、亲密、火热得比旁人更甚几倍,这般抱着亲密都是家常便饭了,他也早就习惯成自然了。但是,此时她却觉得不好意思,家里还有爸妈呢!他才上门便在父母面前抱自己,让他们怎么想,会不会又以为他不检点不正派?可别这么一抱,自己的努力都白费了!罗溪玉不由紧张地挣了挣,结果被男人搂得更紧了。他几步就到了厨房,抱着她坐在水槽边,冷着脸拉着她的手一下下地在凉水下面冲。

    其实,并不是多大的伤。罗溪玉从小就娇贵,从来不做重活,皮肤嫩,烫一下确实看着比他人严重,但是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伤,也不会留什么伤疤,没必要大惊小怪的。可偏偏,圣主就是这样,他自满身是血,全身是伤,半点都不在意,但是只要她受一点点伤,整个人都似绷紧一般,虽然有些小题大做,却每每让人心暖。

    尽管罗溪玉知道此时这样不对,但是要冲出口的话却又咽了下去,坐在水槽边上半身靠在他怀里。他正专注地冲着水,她却看向他,眼睛中有着自己不曾见过的柔软与爱恋。

    程父程母站在门口,看到那个汪天宇单臂抱着自己的女儿,小心地让她坐在水槽边,一边冲水一边仔细看,握着女儿的手,像捧着珍宝般小心,时不时亲两下又放回去冲,直到上面的红色渐退,再也看不到。女儿靠在他怀里,一动不动的,他们如一对相知多年想交的情鹤,整个厨房似都成了他们的世界,外人再无法走入。

    有那么一瞬间,程父程母目光复杂地相视。两个老人都是经历过大半辈子的人,在他们面前演戏,根本就逃不过他们的眼睛,但这一刻,他们本来还存在怀疑的心,终是动摇了,不管这个汪天宇是真渣还是假渣,但至少对自己女儿是真心实意一片,尽管程母心里对他改观不少,但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点不安:一个人为何前后相差如此巨大,只几个月的时间,怎么对自己女儿有如此深的感情?

    但是,他们毕竟不是迂腐的父母,女儿真的喜欢他,汪天宇看着也不是那么差劲。他们当晚便没有回绝女儿,只说再观察一段时间看看。

    结果,这么一松口,不久,两人就私自低调地举行了婚礼,并领了证,直接让程父程母怨言了三年。

    新婚那夜,圣主的眼神都是亮的,他将洗漱好的罗溪玉抱到床上,俯身看着,不紧想到了当初两人的第一次,是那么懵懂,那么羞涩,那么激情。

    罗溪玉光想着便觉得整张脸红成了苹果,不由得推着他去浴室洗漱——满身的酒气。以前的圣主是不喝酒的,现在竟然这般没节操地喜欢喝起来,这真不是个好习惯。

    不过,他挺好地进了浴室后,她不由得抿嘴笑,想了想,便红着脸从衣柜底层,取出一件只有拳头大的性感睡衣,然后换了。看了眼镜子,只觉得脸红得更厉害了,她急急地想脱了。结果身后的浴门一开,圣主便只充湿了身体披了件睡袍出来了,一抬眼便见到了站在镜子前的尤物……

    事后,罗溪玉后悔了。她当然后悔了,圣主不再是那个对情事一无所知的圣主了,她被他折磨得够呛,云雨之间,她疲惫不堪,她却依然兴致勃勃……混混沉沉之间,她不由得有些害怕地想:这到底还是不是圣主,不会是从前那个风流的汪天宇回来了吧?

    汪家与程家都是在医药行业,一个西药,一个中药,家里又只有一个孩子,父母百年以后,这些财产都是两个孩子的,几辈子都花不完。虽说程家近几年名声很好,但底子终不如发家几代的汪家,算是高攀了,但是程家的大善之名却是汪家远远不及的,能结这样的亲家,在名声上救给汪家带来了好的影响。

    汪家也知道自己儿子的德行,觉得儿子能娶到别人疼到心里,又漂亮又能干的女儿为妻,不知道是不是上辈子修来的福气。汪家父母对程家女儿各种满意,觉得这样知情明理、心地善良的女子相夫教子,他们汪家将来才有希望躲过富不过三代的命运,所以,他们对这门亲事非常积极。

    估计汪家人打心底也知道,儿子是个扶不起的阿斗,因此从来没有让儿子进公司的想法,只任由他在娱乐圈鬼混,还专门弄了个经济公司,砸大把的钱买剧本请导演拍戏。因此,在剧组是无人敢给汪天宇脸色看的,大家都指着他赚钱,必须当大爷一样伺候。

    许导演手里接到个不错的剧本,投资人是汪家,而且资金相当丰厚,但有条件,就是汪家公子演主角,他一听不由得将本子摔到桌子上,气得仰倒。

    “这么好的本子让汪家那个废物来演,还不跟他.妈.的一坨屎一样,还拍个屁!”

    许导演显然气炸了。每一个导演心里都有一个梦,希望能拍出经典的流芳百世的作品,可是如果还没有拍的时候,就注定了这个作品是个垃圾,任何一个导演都会失去兴趣。

    “哎呀,许导……”制片人不由得苦笑道,“现在经济不景气,一时间哪能拉到这么多赞助?让人心甘情愿地拿出钱来投资,那多不容易?汪家向来出手大方,就算这部收视不行,但总也不算白忙一场。许导啊,想开点,世上的事不就是这样吗?好的本子多了,因为没钱不能拍的有多少?就算有钱拍了,但中间也会因为各种原因,最后红不了。你也不能把事情看得太死,谁也不能实现预料到不是。我看那汪家公子的脸也是符合这个剧本……”

    “狗.屁,光长着一张脸有什么用?他的演技连新人都不如,你知道这次的剧本是什么?”许导的怒火实在是太大——遇到一个好剧本不易,让这样的人演,不只是糟蹋编剧的心血,更是糟蹋导演与一干演员的心血,就算赚钱又怎么样?憋屈,愤怒,无望,如果都带着这样的情绪,那还不如不拍!

    制片人小吴看了看桌上的剧本,上面写着“千里夜行”。这个剧本他倒是听许导说过一些,背景是历史上某个时代,是讲一群七八岁的孩子翻山越岭,被赶往一处人迹罕至的训练基地,经过十年残酷的生死训练,最后成为成功活下来的杀手的故事。几百名孩子,最终活下来的只有十八个。至于这个故事为何叫做千里夜行,是因为主人公与最好是几个朋友得知这个组织的阴谋后,决心逃出去,最后几人千里逃亡,经历了残酷的追杀。过程中有亲情有爱情,最终所有的朋友都已死,只有他活了下来,千里夜行,最后他满脸血迹,跪在那里,眼神中带着同伴要他活下去的希望,看到了天边亮起的曙光……

    小昊想:这样一个精彩有扣人心弦的剧本,这样一个坚韧内敛的男主角,如果让那个汪家公子演,简直是一锅汤里扔了颗老鼠屎。也难怪许导会如此愤怒,如果换作他是导演,估计也不能心平气和。

    “不行,别的剧本就算了,这本我宁可不拍,也不能糟蹋了……”许导咬牙切齿地做了这个认定。

    小昊顿时一惊:这可不行啊,这本子要让别人拍了,钱就是别人赚了,许导不拍总有人拍,对投资人可没什么影响,而且汪家人钱给得痛快大方,就算没收视率,组里也能赚一笔,何苦跟钱过不去呢?

    “许导,那总也得上个镜在说,听说那个汪天宇前段时间出了车祸,人变了不少,而且他的脸也确实符合主角要求,不如先试一下镜,别那么早决定,况且,这演技不都是导演慢慢指导出来的吗?投资方不好找,但这演技是可以练的……”

    小昊真是好话说了一大堆,许导才算是松了口,同意让他试下镜,但如果不行就滚.蛋。这次他非常坚决,好本子是用来拍成经典的,而且他是名导,不是为了点钱就拍垃圾片被人骂没有节操的三流导演。

    《千里夜行》角色试镜的那天,许导的心情很不好,脸一直很长。

    圣主是由罗溪玉陪着来的,成亲半个月,两个人已经是谁也离不开谁。圣主虽然对这个世界已经有所了解,甚至已经在学开车,以便将来能够自行开车,不至于露馅。但说到底,这些只是表层的生活方面的,专业性的一些东西他还有很多不懂。

    他得陪同着,以防有什么事。虽然以两人的家世来看,要说他们没钱饿死,那真是件困难的事,但是人总不可能一辈子什么也不做吧?尤其是像圣主这样古穿今的人,孤独只会让他的内心更加封闭。她想要他活得更开心,有自己喜欢做的事,感兴趣的事,有与前世不一样的人生,不再痛苦压抑,他的上辈子火的狗痛苦了,这一辈子应该过更美好的生活。

    这样一直平静的生活,对性子暴劣的他来说,恐怕有着难以忍受是压抑。在这方面,就算她再温柔也不可能满足他,男人是世界不只有女人,还有能让自己的女人过得更自信的事业。将一头孤狼关在笼子里,它只会渐渐消瘦死去,要让它活下去,就要将它放回它熟悉的世界中。可是,现代的社会几乎没有圣主的落脚之处,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城市里,他无法放纵他无法抛开的戾气,而她更没办法让他远离自己,去那些灰色地带厮杀,于是她想到了汪天宇的老本行。

    演员,是啊,一个剧本一个人生,可以是主角,可以是配角,可以是好人,也可以是坏人。在演出中,圣主应该可以释放孤寂的内心,慢慢找到主角想做的事。正好公司有个试镜让圣主去试一下,是杀手的试镜。杀手,这样的角色对圣主而言再适合不过了,罗溪玉似乎也没有多想,就带着圣主去了。

    试镜,只是简单地画个妆,然后穿上古代的黑色锦衣,将长发扎于脑后,在腰间佩把剑。化妆师化完都有些惊呆了。等他走到指定的镜头前时。制片人小昊不由得推了下闭目养神的许导,许导睁开眼睛,看到了让他意想不到的一幕。

    有的人天生就适合站在镜头下,完美的表情,完美的身形,天生的镜感。也许许导心中没有具体的人物形态,但看到他那一眼,那感觉就是:对了,就是这个人,就应该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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