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 吕坤(第4页)
这两部作品在当时及后世都有着广泛的影响。
四、思想主张
(一)政治主张
吕坤提出“社稷之存亡,百姓操其权”
的民本观点,充分肯定了百姓在国家中的重要地位。
他深知国家的命运与百姓息息相关,尤其看重农民和织妇的作用,对他们的命运充满同情。
在吕坤所处的时代,明朝中后期乱象丛生,皇帝懈怠朝政,官吏滥权贪渎,百姓赋役沉重。
吕坤深刻认识到百姓是国家的根基,只有关注百姓的生活,国家才能长治久安。
(二)乡治理念
施行自治条约,以禁约条规提振风俗,重视乡约作用,发挥相规互助、扬善抑恶功能。
自宋代蓝田《吕氏乡约》制定以来,乡约条规的自治成为乡治的重要方式。
吕坤对乡约极为重视,力倡以禁约条规来改善风俗。
他以“节俭”
为美俗之本,认为乡居建筑应注重实用,不必追求华美,正如他所说:“房屋为蔽风雨,雕刻彩画为何?”
在婚丧嫁娶方面,吕坤主张遵循乡间俗礼,避免过度奢靡浪费,更不能贪财求富、相互攀比。
他认为乡约应发挥相规互助、扬善抑恶的作用,通过四邻、里老、甲长等共同纠举监督,对乡间善者重赏,对恶者严惩。
灾荒时应相恤互助,建立社仓,丰年积余粮,灾荒补不足,并严选管理者。
古代农耕技术有限,商品市场欠发达,乡里百姓少有余财,遇逢灾荒,生活易陷于困顿,甚至流离失所。
吕坤提出建立“社仓”
的主张,在丰年积聚余粮,灾荒时以盈余补不足。
同时,给借粮者适当利息,鼓励他们维持社仓长期运行。
为确保社仓的公正运行,吕坤强调必须严选管理社仓者,实行“社仓老人,一年一换”
,以避免营私舞弊。
他还细致规划了赈济饥民的细节,广设煮粥之地,方便居无定所的饥民就近取用;善择煮粥之人,务必是耐烦负责、对饥民有同情心且“有天理之念”
者;区别食粥之人,男女分班而食,对老者、病者则“另为一等”
,优先给予粥食。
发掘乡民良善以息争讼,主张移风易俗,利用乡民善良本性解决纠纷。
乡民杂处,难免会有矛盾纠纷,有时还会酿成诉讼,既费财又耗时。
吕坤延续儒家“居家戒争讼”
的传统,力劝乡民平息纷争、避免诉讼。
对于乡里生活的小事情,他主张“本约和处,记于和簿,省得衙门告状,受怕耽惊,打点使用,吃打问罪,坐仓讨保,破了家业,误了营生”
。
吕坤更是主张移风易俗,改善乡风,善加利用乡里百姓朴实、善良的本性。
他认为“人生天地间,谁没个良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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