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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古代社会的经济组织(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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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我国古代用为货币的,最多的就是“贝”

,次之就是“布”

所以“货、贿”

一类的字,都是从贝,而后世的货币,还名为布(参看近人《饮冰室丛著·中国古代币材考》)。

至于金属的使用,也是很早的。

所以《史记·平准书》说:

虞夏之币,金为三品:或黄,或白,或赤;或钱,或布,或龟贝。

但是当时的制度,业已不可详考,所以《汉书·食货志》又说:“凡货,金钱布帛之用,夏殷以前,其详靡记云。”

其有一定的制度,实在起于周朝。

《食货志》又说:

太公为周立“九府圜法”

黄金方寸而重一斤;钱圜函方,轻重以铢;布帛广二寸为幅,长四丈为匹。

钱圜函方,已经近于铸造货制。

黄金虽然还在秤量时代,也已经明定一个用法;粗看起来,似乎金铜两品“相权而行”

了。

然而实在不是。

古代的黄金,并不和铜钱相权,而且黄金之外,用为货币的,还是珠玉,这都是用之于远处,偶一行之,并不是常用的货币。

《管子》说(据《文献通考·钱币考》,较今本《管子》为简明):

汤七年旱,禹五年水,人之无,有卖子者。

汤以庄山之金铸币,而赎人之无卖子者。

禹以历山之金铸币,以救人之困。

夫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起于赤墅。

东西南北去周七八千里。

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

为其途之远,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

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

可见“珠玉黄金”

,不过当饥荒之际,需用极远地方的货物,偶一用之。

至于平时民间使用,却系用两种铜钱相权。

所以周景王要铸大钱,单穆公说:

古者天降灾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救民。

民患轻,则为之作重币以行之,于是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

若不堪重,则多作轻而行之,亦不废重,于是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

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

然而据战国时代李悝所计算,则当时民间需用铜钱之数,也很少的。

大概社会上的经济,一大部分还在自足时代。

请看下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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