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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古代社会的政治组织(第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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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到后来,来应科举的人,仍旧都只会发“应科举的言”

(王荆公是注重经义的,又颁了一部自己所著的《三经新义》,应科举的,就都只会说《三经新义》的话),荆公也叹息道:“本欲变学究为秀才,不料变秀才为学究。”

(秀才是隋唐时最高的科目。

应这一科的人,非极有学问不可。

因为实际上无人能应,其科目遂成虚设。

学究就是只会做帖经墨义的)——这是科举制度根本上的毛病。

历代要想“改革科举制度,以求真人才”

的人很多,所以终于失败,其原因都在于此。

既然以言取人,而这种“言”

又是个人都会发的,于是看卷子的人,颇觉为难,就要找个易于去取的法子。

于是有“诗赋声病易考,策论汗漫难知”

的议论。

而且科举里头,要试诗赋,而大家又独看重试诗赋这一科,原是社会上崇尚文学的风气使然。

这种风气未变,始终还是要影响到制度上。

所以法行未几,就仍有改试诗赋之论。

然而押牢了天下的人,都做诗赋,也是难的(大概南人长于诗赋,北人则否);而诸科又猝不易复,于是公元1089年(元祐四年),把进士分为“诗赋”

和“经义”

两科,南渡后也沿其制(公元1143年,即绍兴十三年,曾并做一科。

但到公元1161年,仍分为两科)。

两科既分之后,做诗赋的人多,专经的人少,这是“看重应诗赋科的进士”

的风气还没有变的社会里,当然的结果。

还有一件事,在科举制度的变迁上,也颇有关系的便是“殿试”

原来唐时的考试进士,本以考功员外郎主其事,后来因其望轻,被黜落的人,有哗闹的事,乃移于礼部。

宋初还是如此。

公元973年(开宝六年),知贡举李防,被人攻击,宋太祖遂御殿重试。

从此以后,礼部试之后,又有殿试,就成了常制。

原来唐朝时候的科举,规则并不如后世之严。

考官和士子,并不绝对禁止交通。

固然有得以采取誉望的好处,然而私通关节,也是不免的。

用科举摧破贵族阶级的功用,还不能十分完成。

到有了殿试,情形就又迥然不同。

所以宋太祖对近臣说:“昔者科名多为势家所取,朕今临试,尽革其弊矣。”

可见“科举制度的进化”

,始终是往一条路上走的。

契丹的开科举,始于圣宗统和六年。

其制度《辽史》不载,据《契丹国志》:则三年一开,有乡府省三试。

圣宗时,分诗赋、法律两科。

诗赋为正科,法律为杂科。

后来改法律科为经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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