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巧脱罪(第5页)
骗局,也就是之后俗称的“仙人跳”
。
都是男女配合,女者以姿色诱得其他男性上钩,再以男子冲破“抓奸”
,然后以报官或通知家人为胁,最终勒索钱财赔偿。
只是不想这次却是遇上了真正的对手,由此伏倒认罪。
经审问,董平供述他其实为扬州本地人,与另外两人都是无业游民,因听人讲过“扎火囤”
可以十分轻松容易地赚得钱财,于是,便自行设计了剧本,再从北方过来逃难的人中,挑选买下了一个女子,对外谎称扮作自己的妹妹,就经常在东关码头周围活动,之前已经成功得手数次,着实骗到了不少的钱财。
昨天,他在码头关注到秦刚三人衣着不凡,又携以货物,猜测定有不少钱财在身,又偷听到他们来自高邮,便尾随在同福客栈住下,又一路跟到了酒楼之中,于是便有了之后的事情。
昨晚与他一起冲进客栈房间的两人,就是其团伙成员。
知县审理完毕,当堂作出判决:
董平作奸犯科,骗取他人钱财,且此次诬告朝廷官员,当以严惩。
判罚没所有财产,杖五十,判流刑一千五百里。
另同伙两人各判杖二十,判流刑五百里。
董小妹本因受胁迫,又有秦刚作证其有中途提醒之行为,判笞十,训诫后逐出扬州城。
众人皆颂知县老爷公正严明。
于是,退堂之后,知县挽秦刚后堂留坐。
交谈中,知县对其落入圈套之后,却能大胆冷静,又能细心地由蛛丝马迹之处便能抓住对方破绽之才能而大加赞赏,实乃是智勇双全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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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秦刚说过其现在的身份是贡士,于是知县便顺口问起刚结束的各地解试之事。
突然,知县身边的师爷恍然大悟地提醒说道:“秦讳名刚,原来秦宣义就是那响彻江淮之地的《少年华夏说》的作者呀!
失敬失敬!”
秦刚便谦作道:“拙文浅薄,不过少年心境之吐露,过奖了!”
知县也是之前听说过此文的,只是一时没有能够联系得上,经师爷提醒之后,更是对秦刚大加褒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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