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法对各国宗教创建宗教外事机构的影响(第4页)
除非无权决定国家是否可以接受新宗教,否则,应该拒绝新宗教;而对于已经在国内立足的新宗教,应当予以包容,这应该是宗教政治性条令的基础原则。
第十一节改换宗教
对一个君王来说,想要瓦解或改换国家的主流宗教,是一件非常危险的事。
相比于暴政,瓦解或改换宗教更能让专制国家爆发革命,对这样的国家来说,革命将非常普遍。
之所以会发生革命,是因为君主只要下令,很快就能创建出新的宗教,可是宗教、习俗和风气的变更,却绝对无法瞬间完成。
何况,相比于新宗教,原宗教和国家政治体制的联系,要紧密得多,而且新宗教也很难像旧宗教那样与天气状况配合默契。
另外,人民将厌恶法律、轻视原有政体,他们原本对宗教非常虔诚,可是现在却觉得两种宗教都不太可信。
总而言之,国家起码在一段时间内,会出现一群不好的信众和公民。
第十二节刑法
尽量不要用刑法来解决宗教问题。
刑法确实能让人生出畏惧之心,可是难道宗教就没有让人心生恐惧的戒条吗?当另一种恐惧出现,原本的畏惧就会消失。
人的心如果要面对两种恐惧,就会被激发出暴虐的欲望。
宗教给了人巨大的承诺,也让人充满了恐惧,当我们真的相信了这些恐惧和承诺,无论政府采取何种手段让我们背弃宗教,都会导致这种结果——剥夺了我们信仰的宗教,我们将一无所有;保留我们信仰的宗教,我们将愿意放弃一切。
想让人们背弃宗教,一定要施恩于人,让人们过上更便捷的生活,激发人们的爱财之心。
在攻击宗教方面,这都是一些非常有用的方法;不需要提醒人们应当如何,那并无作用,应该想办法让人们遗忘。
当人们对宗教的感情冷淡下来,头脑被其他感情占领,应该让人们维持平静的心情,不要惹恼他们。
总之,相比于惩罚,更能让人背弃宗教的方法是引导。
从人类使用的各种刑罚中,我们可以看到人类的精神特质。
我们不妨看看日本人采取的惩罚方式,相比于长久的惩罚,暴虐的惩罚更能激发人们的反抗之心,长时间的惩罚会消磨人们的愤怒,让人意志消沉;这是一种貌似轻微,其实非常重的惩罚。
总而言之,除了强力破坏,刑法再无其他功用,这点已被历史充分证明了。
第十三节对西班牙和葡萄牙宗教裁判官们的提醒
里斯本最近流传的一本小册子,主角是一位18岁的犹太姑娘,她刚刚被处以火刑。
在我看来,没有比这本书更没用的了。
一件如此清楚的事如果还需要证明,只能说明一件事:人们觉得它是错的。
这本书的作者说,他是一个敬重基督教、热爱基督教的犹太人,对于不信基督教的君王,他有办法让他们找不到迫害基督教的理由。
他对宗教裁判官们说:“日本天皇下令烧死基督徒,而且要用小火一点点地烧,你们斥责他的行为,可是,他会如何回应呢?他会告诉你们:‘我们各有各的信仰,难道你们不是这样对待其他信仰者的吗?要怪就怪你们没本事,没将我们彻底消灭,结果只能被我们彻底消灭。
’
“不过,我不得不说,日本天皇远不如你们暴虐。
我们和你们有着相同的信仰,只是没有完全相信你们,结果就要被处死。
上帝曾经喜欢过我们的宗教,这点你们是清楚的,而且我们相信这种喜欢直到现在也未改变,可是你们却觉得上帝已经厌弃了它。
有些人虽然做了错事,但并非不可原谅,事实上,他们只是相信上帝对那个宗教仍然抱有喜爱之心而已,可你们却因为自己的推断,用铁和火来惩罚他们[1296]。
你们用暴力伤害我们,并用更大的暴力伤害我们的子女。
那些自然法和所有民族的法律告诉我们应当予以尊重的人,给了孩子们一些灵感,他们只是顺从了这些灵感,结果就被你们烧死了。
“若非伊斯兰教的创建方式有问题,你们怎么会比穆斯林更占优势?可现在你们已经不具有这些优势了。
他们夸耀自己的信众多,你们说他们的信徒都是靠暴力强拉过去的,以兵刃为扩张教派的手段,可是你们又如何,不是也在用火刑实现教派扩张吗?
“你们为自己宗教的来源感到骄傲,当我们以此作为拒绝皈依你们宗教的理由时,你们说,你们的宗教虽然成立的时间短,可是非常神圣,还列举了你们的宗教是如何在异教徒的迫害中发展壮大、殉道者付出了怎样血的代价的事迹,来证明这一点。
可是,今天的我们,就是过去的你们,而你们如今反倒成了戴克里先。
“虽然同是上帝的仆从,但我们不求你们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只求你们看在基督——你们口中那个降临凡间值得你们学习的人——的分儿上,和我们一起行动,就像他一样。
他若没有离开人世,你们恐怕不愿意成为基督徒,尽管你们逼我们成为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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