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界墙(第4页)
优先享用制药局“亢奋散”
(实为透支生命的兴奋剂)。
拥有豁免一次战场死罪的“免死牌”
(由石根签发)。
对“音刑”
所罚没“罪兵”
的装备拥有优先处置权。
**军乐律的獠牙:战魂的刑律**
当第一批暗红如血、形制尖锐、散发着金属与焦土气息的“战埙”
从窑炉中取出,当军音吏石算(兼任战音正吏)将那枚触手冰冷、形同号角的埙举到嘴边,深吸一口气时,一场针对战魂的格式化与淬火开始了。
草叶颁布的《陶埙军乐制》条文,被用烧红的青铜针尖,密密麻麻地刺刻在战乐台的玄武岩擂魂石表面,字字渗着暗红的血珠。
***战乐时辰神圣不可侵犯:**闻“军令哨”
三声,无论身处何地、从事何务(包括进食、如厕、受伤包扎),必须即刻停止,面朝战乐台肃立,挺胸收腹,目视擂魂石!
违者。
初犯鞭背。
再犯。
以裂魄钹震耳一刻。
致聋不赦。
***战乐唯一,哀音即罪:**唯“军音吏”
所奏“战埙”
之音及特定“军令哨”
音调为合法战音!
凡叹息、呻吟、哭泣、哼唱旧调、模仿鸟兽鸣叫、乃至呼吸节奏不符战乐者…皆为“哀音犯”
!
刑罚如下。
*初犯:当众掌嘴至出血!
灌入烈性“祛哀汤”
(实为催吐剂)。
*再犯:以“裂魄钹”
紧贴双耳猛击!
直至耳膜破裂或精神崩溃。
*三犯:割舌!
舌…嵌入擂魂石缝。
***战魂必须附于军乐:**闻战乐,必须面露狂热(标准由军音吏判定),随节奏捶胸顿足(力度由哨音指挥),齐声呼号指定战吼(如“杀尽穴熊”
、“石根不朽”
)。
凡面露倦怠、麻木、恐惧、眼神游离、动作无力、呼号不齐或不力者…皆为“心魂不附者”
!
刑罚如下。
*轻者(如眼神游离):以烧红铁钎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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