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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0章 范法台(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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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生不得更换。

损坏或丢失,视同叛逃。

“此乃‘官轮’!

百工…唯一之…枷锁!

非籍吏…不得…更易!

私持…旧器…断手…填轮!”

绝对的工器垄断。

匠人的命运被彻底绑定在冰冷的陶轮编号上。

***“籍吏”

的纺工(命运的编织者):**草叶从范吏(熟悉登记)、酵吏(熟悉标准)、以及记忆力好、性情冷酷的低阶监工中挑选出十人,组成“籍吏”

赋予他们编织匠奴命运的恐怖权柄。

*身着特制的、灰白色、毫无装饰、如同未染麻布、散发着浆糊和尘土气味的麻布长袍“籍鉴服”

腰间悬挂一串代表不同“匠籍”

区域的骨牌和特制的青铜刻针(用于刻录名册)。

*配备特制的巨大骨板“匠籍谱”

(用于登记所有匠奴姓名、所属、技能、亲族、定额、奖惩)、青铜“定额秤”

(用于称量每日产出是否达标)、以及用于执行“轮刑”

的特制、带锋利凹槽的巨大陶纺轮(“刑轮”

)。

*拥有登记、核查、调整所有匠奴及其亲族信息的权力。

拥有为每个匠奴设定每日、每月、每年生产定额(定额高到近乎不可能完成)的权力。

拥有根据定额完成情况实施奖惩(奖励极少,惩罚极酷)的权力。

拥有对“逃籍”

、“怠工”

、“损器”

者执行“轮刑”

的权力。

*月俸。

固定十枚“新权钱”

自身及直系亲族免于匠籍登记(即免于奴役)。

对罚没的“罪奴”

及其家产拥有优先处置权。

**匠律的獠牙:命运的刑律**

当第一批灰扑扑、冰冷沉重、形制划一的“籍轮”

被分配到麻木的织妇手中,当籍吏石算在巨大的骨板“匠籍谱”

上用青铜刻针刻下第一个匠奴的名字、技能(如“纺麻”

)、亲族(妻、子)、及每日麻线定额(如“三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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