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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4章 通典(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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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向那个巨大的官市瓮和旁边的公平秤。

“唯…此…可为…官市!

然…须…瓮吏!”

她命令,立即由“瓮吏”

在瓮鉴台设立唯一官方交易点。

任何物品交换、获取额外物资、甚至接受“赏赐”

(石根意志除外),必须通过“瓮吏”

在官市瓮前进行登记、定价(由瓮吏裁定)、缴税、完成交易。

私藏多余物品、私相授受、私定价格者…立封。

“此乃‘官瓮’!

货殖…唯一之…孔道!

非瓮吏…不得…经手!

私触…投瓮…封毙!”

绝对的商业垄断。

生命的流动只允许通过权力的瓮口进行。

***“瓮吏”

的司秤(交易的看守):**草叶从籍吏(熟悉定额)、范吏(熟悉登记)、管吏(熟悉配额)、以及性情刻薄、对斤两异常敏感的低阶监工中挑选出十八人,组成“瓮吏”

赋予他们榨取价值的恐怖权柄。

*身着特制的、土黄色、如同干燥陶土、散发着尘土和铜锈气味的皮袍“瓮鉴袍”

头戴插着干草和微型陶瓮模型的青铜箍。

*配备特制的青铜“市牌”

(用于记录交易物品、价格、税额)、骨质“市簿”

(记录每日交易流水与税收)、青铜“定价锥”

(用于在物品上刻印官方定价)、青铜“封瓮泥”

(用于密封违规物品)、以及用于执行“瓮刑”

的特制、带透气孔的大型陶瓮(“封刑瓮”

)。

*拥有裁定所有物品官方价格的权力。

拥有征收交易税(通常高达交易价值一半以上)的权力。

拥有登记、核查、没收所有“多余”

或“来源不明”

物品的权力。

拥有对任何“私市”

、“逃税”

、“价格异议”

行为当场宣判、执行“瓮刑”

的权力。

*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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