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通典(第3页)
她指向那个巨大的官市瓮和旁边的公平秤。
“唯…此…可为…官市!
然…须…瓮吏!”
她命令,立即由“瓮吏”
在瓮鉴台设立唯一官方交易点。
任何物品交换、获取额外物资、甚至接受“赏赐”
(石根意志除外),必须通过“瓮吏”
在官市瓮前进行登记、定价(由瓮吏裁定)、缴税、完成交易。
私藏多余物品、私相授受、私定价格者…立封。
“此乃‘官瓮’!
货殖…唯一之…孔道!
非瓮吏…不得…经手!
私触…投瓮…封毙!”
绝对的商业垄断。
生命的流动只允许通过权力的瓮口进行。
***“瓮吏”
的司秤(交易的看守):**草叶从籍吏(熟悉定额)、范吏(熟悉登记)、管吏(熟悉配额)、以及性情刻薄、对斤两异常敏感的低阶监工中挑选出十八人,组成“瓮吏”
。
赋予他们榨取价值的恐怖权柄。
*身着特制的、土黄色、如同干燥陶土、散发着尘土和铜锈气味的皮袍“瓮鉴袍”
。
头戴插着干草和微型陶瓮模型的青铜箍。
*配备特制的青铜“市牌”
(用于记录交易物品、价格、税额)、骨质“市簿”
(记录每日交易流水与税收)、青铜“定价锥”
(用于在物品上刻印官方定价)、青铜“封瓮泥”
(用于密封违规物品)、以及用于执行“瓮刑”
的特制、带透气孔的大型陶瓮(“封刑瓮”
)。
*拥有裁定所有物品官方价格的权力。
拥有征收交易税(通常高达交易价值一半以上)的权力。
拥有登记、核查、没收所有“多余”
或“来源不明”
物品的权力。
拥有对任何“私市”
、“逃税”
、“价格异议”
行为当场宣判、执行“瓮刑”
的权力。
*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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