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2章 剥皮剔骨(第3页)
塘、布满倒刺的青铜“刑舟钉”
与能将人压入水底的巨大石锚“沉刑锚”
。
台身大片空白阴森。
*“水权”
的垄断(唯一的舟路):草叶令:废止沟壑内外一切私自靠近激流、制作漂浮物(木排、皮筏)、甚至捡拾浮木!
禁非舟吏触碰神木或近台!
禁未经许可谈论造船、水域(视为刺探水情)!
一老奴隶夜间溜到河滩,拾取冲岸浮木欲换食。
“私…窃…神…木…窥…探…水…路…罪…源…禁。”
草叶声如寒水。
被舟吏水獭(精瘦如鱼鹰、臂有鱼叉疤的原渔猎好手)当场抓获。
水獭一把夺过湿木。
“河…水…所…赐…皆…为…神…舟…之…材…非…舟…吏…不…得…妄…取!
违…律…同…罪!”
水獭宣判。
命舟卫(由熟水健壮战士担任)用浸水粗绳捆其双手,拖向台旁激流!
“窃…水…材…者…当…为…水…底…之…锚!”
水獭狞笑。
“沉刑锚”
重缚其上!
被舟卫粗暴推入湍流!
“救…命…”
半声呼喊即被石锚拖拽沉入浑浊水底!
绝望气泡涌起又消失。
岸上奴隶噤若寒蝉。
“此乃‘神水’!
万…民…破…困…之…利…器!
非舟吏…不得…妄近!
私近…舟刑…水刑!”
水域与材料的绝对垄断,生路只许由权力之台赐予。
*“舟吏”
的司台(水域的刽子手):草叶选壮汉、熟水渴荣战士、擅木工求“居险”
监工,共三十人,组“舟吏”
。
赋其掌控水域之恐怖权柄。
*着特制深青、如幽暗水底、散水腥鱼腥混味的皮甲“舟鉴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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