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远古纪年 > 第302章 剥皮剔骨

第302章 剥皮剔骨(第3页)

目录

塘、布满倒刺的青铜“刑舟钉”

与能将人压入水底的巨大石锚“沉刑锚”

台身大片空白阴森。

*“水权”

的垄断(唯一的舟路):草叶令:废止沟壑内外一切私自靠近激流、制作漂浮物(木排、皮筏)、甚至捡拾浮木!

禁非舟吏触碰神木或近台!

禁未经许可谈论造船、水域(视为刺探水情)!

一老奴隶夜间溜到河滩,拾取冲岸浮木欲换食。

“私…窃…神…木…窥…探…水…路…罪…源…禁。”

草叶声如寒水。

被舟吏水獭(精瘦如鱼鹰、臂有鱼叉疤的原渔猎好手)当场抓获。

水獭一把夺过湿木。

“河…水…所…赐…皆…为…神…舟…之…材…非…舟…吏…不…得…妄…取!

违…律…同…罪!”

水獭宣判。

命舟卫(由熟水健壮战士担任)用浸水粗绳捆其双手,拖向台旁激流!

“窃…水…材…者…当…为…水…底…之…锚!”

水獭狞笑。

“沉刑锚”

重缚其上!

被舟卫粗暴推入湍流!

“救…命…”

半声呼喊即被石锚拖拽沉入浑浊水底!

绝望气泡涌起又消失。

岸上奴隶噤若寒蝉。

“此乃‘神水’!

万…民…破…困…之…利…器!

非舟吏…不得…妄近!

私近…舟刑…水刑!”

水域与材料的绝对垄断,生路只许由权力之台赐予。

*“舟吏”

的司台(水域的刽子手):草叶选壮汉、熟水渴荣战士、擅木工求“居险”

监工,共三十人,组“舟吏”

赋其掌控水域之恐怖权柄。

*着特制深青、如幽暗水底、散水腥鱼腥混味的皮甲“舟鉴甲”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