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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2章 剥皮剔骨(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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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涂靛蓝矿粉鱼油制的“噬水”

油彩。

腰系挂满鱼骨钩与“叛水者”

指骨的“掌舟权”

皮带。

*配鱼骨哨(指挥用)、青铜“凿骨锥”

(钻孔兼行刑)、重石斧“伐神斧”

、骨制“舟簿”

(录工事)、行刑钉锚。

*垄断砍伐巨木、监督造舟全过程(执“劈浪律”

)、指挥水战试航、搜举报“私材”

、“私器”

、“通敌”

、“泄水情”

之权。

可对“怠工”

、“失误”

、“损材”

、“脱逃”

、“操控不力”

当场宣判行“舟刑”

*特权。

优先享捕捞激流之获(补盐与蛋白)。

自身及亲族享“首乘牌”

与“临水权”

(可居激流旁新建哨所)。

近舟鉴台(“沐神水血气”

)。

优先处置水域缴获。

劈浪律的铁砧:血肉的龙骨

首根十人合抱的千年“圣树”

(沟壑边缘最后原始林),在舟吏水獭督战下轰然倒下,代价是两奴隶被砸成肉泥。

鲜木屑混血腥飘散,对巨木与工匠的绝对锻造开始。

草叶《劈浪舟律》条文,用溺毙奴隶血拌靛蓝矿粉,书于坚韧鱼皮,悬于台旁,字如凝蓝血。

*神木唯一:唯“舟吏”

许之木为“神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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