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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住行(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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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又为之专造轿字,则即淮南王《谏伐闽越书》所谓“舆轿而逾岭”

其物本亦车属,后因用诸山行,乃以人舁之。

所以韦昭说:“梮木器,如今舆状,人举以行。”

此物在古代只用诸山行,后乃渐用之平地。

王安石终身不乘肩舆,可见北宋时用者尚少,南渡以后,临安街道,日益狭窄,乘坐的人,就渐渐的多了(《明史·舆服志》:宋中兴以后,以征伐道路险阻,诏百官乘轿,名曰竹轿子,亦曰竹舆)。

行旅之人不论在路途上,以及到达地头之后,均须有歇宿之所。

古代交通未盛,其事率由官营。

《周官》野庐氏,“比国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树。”

遗人,“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

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

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都是所以供给行旅的。

到达之后,则“卿馆于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

(《仪礼·觐礼》)。

此即《礼记·曾子问》所谓“卿大夫之家曰私馆”

另有“公宫与公所为”

,谓之公馆。

当时的农民,大概无甚往来,所以只有卿士大夫和工商之家,从事于招待,但到后来,农民出外的也多了。

新旅客的增加,必非旧式的招待所能普遍应付,就有借此以图利的,是为逆旅。

《商君书·垦令篇》说:“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

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

这只是陈旧的见解。

《晋书·潘岳传》说,当时的人,以逆旅逐末废农,奸淫亡命之人,多所依凑,要把他废掉。

十里置一官?,使老弱贫户守之。

差吏掌主,依客舍之例收钱。

以逆旅为逐末废农,就是商君的见解。

《左传》僖公二年,晋人假道于虞以伐虢,说“虢为不道,保于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

可见晋初的人,说逆旅使奸淫亡命,多所依凑,也是有的。

但以大体言之,则逆旅之设,实所以供商贾之用,乃是随商业之盛而兴起的。

看潘岳的驳议,便可明白。

无法废绝商业,就无法废除逆旅。

若要改为官办,畀差主之吏以管理之权,一定要弊余于利的。

潘岳之言,亦极有理。

总而言之:(一)交通既已兴盛,必然无法遏绝,且亦不宜遏绝。

(二)官吏经营事业,其秩序必尚不如私人。

两句话,就足以说明逆旅兴起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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