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住行(第14页)
后又为之专造轿字,则即淮南王《谏伐闽越书》所谓“舆轿而逾岭”
。
其物本亦车属,后因用诸山行,乃以人舁之。
所以韦昭说:“梮木器,如今舆状,人举以行。”
此物在古代只用诸山行,后乃渐用之平地。
王安石终身不乘肩舆,可见北宋时用者尚少,南渡以后,临安街道,日益狭窄,乘坐的人,就渐渐的多了(《明史·舆服志》:宋中兴以后,以征伐道路险阻,诏百官乘轿,名曰竹轿子,亦曰竹舆)。
行旅之人不论在路途上,以及到达地头之后,均须有歇宿之所。
古代交通未盛,其事率由官营。
《周官》野庐氏,“比国郊及野之道路,宿息,井树。”
遗人,“凡国野之道:十里有庐,庐有饮食。
三十里有宿,宿有路室,路室有委。
五十里有市,市有候馆,候馆有积。”
都是所以供给行旅的。
到达之后,则“卿馆于大夫,大夫馆于士,士馆于工商”
(《仪礼·觐礼》)。
此即《礼记·曾子问》所谓“卿大夫之家曰私馆”
。
另有“公宫与公所为”
,谓之公馆。
当时的农民,大概无甚往来,所以只有卿士大夫和工商之家,从事于招待,但到后来,农民出外的也多了。
新旅客的增加,必非旧式的招待所能普遍应付,就有借此以图利的,是为逆旅。
《商君书·垦令篇》说:“废逆旅,则奸伪、躁心、私交、疑农之民不行。
逆旅之民,无所于食,则必农。”
这只是陈旧的见解。
《晋书·潘岳传》说,当时的人,以逆旅逐末废农,奸淫亡命之人,多所依凑,要把他废掉。
十里置一官?,使老弱贫户守之。
差吏掌主,依客舍之例收钱。
以逆旅为逐末废农,就是商君的见解。
《左传》僖公二年,晋人假道于虞以伐虢,说“虢为不道,保于逆旅,以侵敝邑之南鄙”
。
可见晋初的人,说逆旅使奸淫亡命,多所依凑,也是有的。
但以大体言之,则逆旅之设,实所以供商贾之用,乃是随商业之盛而兴起的。
看潘岳的驳议,便可明白。
无法废绝商业,就无法废除逆旅。
若要改为官办,畀差主之吏以管理之权,一定要弊余于利的。
潘岳之言,亦极有理。
总而言之:(一)交通既已兴盛,必然无法遏绝,且亦不宜遏绝。
(二)官吏经营事业,其秩序必尚不如私人。
两句话,就足以说明逆旅兴起的原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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