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阶级(第9页)
唐初作《氏族志》,一切降之。
后房玄龄、魏征、李勣等,仍与为婚,故其望不减。
义府为子求婚不得,乃奏禁焉。
其后转益自贵,称禁婚家,男女潜相聘娶,天子不能禁。
《杜羔传》说:文宗欲以公主降士族,曰:“民间婚姻,不计官品,而尚阀阅。
我家二百年天子,反不若崔、卢邪?”
可见唐朝中叶以后,此风尚未铲除。
然此时的门阀,已只剩得一个空壳,经不起雨打风吹,所以一到五代时,就成“取士不问家世,婚姻不问阀阅”
之局了(《通志·氏族略》)。
这时候的门阀,为什么只剩一个空壳呢?(一)因自六朝以来,所谓世族,做事太无实力。
这只要看《廿二史札记·江左诸帝皆出庶族》《江左世族无功臣》《南朝多以寒人掌机要》各条可见。
(二)则世族多贪庶族之富,与之通婚;又有和他通谱,及把自己的家谱出卖的。
看《廿二史札记·财昏》《日知录通谱》两条可见。
(三)加以隋废九品中正,唐以后科举制度盛行,世族在选举上,亦复不占便宜。
此时的门阀,就只靠相沿已久,有一种惰力性维持,一受到(四)唐末大乱、谱牒沦亡的打击,自然无以自存了。
门阀制度,虽盛于魏晋以后,然其根源,实尚远在周秦以前,到门阀制度废除,自古相传的等级,就荡然以尽了(指由封建势力所造成的等级)。
然本族的等级虽平,而本族和异族之间,等级复起。
这就不能不叹息于我族自晋以后武力的衰微了。
中国自汉武帝以后,民兵渐废。
此时的兵役多以罪人和奴隶充之,亦颇用异族人为兵。
东汉以后,杂用异族之风更盛。
至五胡乱华之世,遂习为故常(另见第九章)。
此时的汉人和异族之间,自然不能不发生阶级。
史称北齐神武帝,善于调和汉人和鲜卑。
他对汉人则说:“鲜卑人是汝作客(犹今言雇工),得汝一斛粟,一匹绢,为汝击贼,令汝安宁,汝何为陵之?”
对鲜卑人则说:“汉人是汝奴。
夫为汝耕,妇为汝织,输汝粟帛,令汝温饱,汝何为疾之?”
就俨然一为农奴,一为战士了。
但此时期的异族,和自女真以后的异族,有一个大异点。
自辽以前(契丹为鲜卑宇文氏别部,实仍系五胡的分支),外夷率以汉族为高贵而攀援之,并极仰慕其文化,不恤牺牲其民族性,而自愿同化于汉族。
至金以后则不然。
这只要看五胡除羯以外,无不冒托神明之胄(如拓跋氏自称黄帝之后,宇文氏自称炎帝之后),金以后则无此事;北魏孝文帝,自愿消灭鲜卑语,奖励鲜卑人与汉人通婚,自然是一个极端的例子,然除此以外,亦未有拒绝汉族文化的。
金世宗却极力保存女真旧风及其语言文字。
这大约由于自辽以前的异族,附塞较久,濡染汉人文化较深,金、元、清则正相反之故。
渤海与金、清同族,而极仰慕汉人的文化,似由其先本与契丹杂居营州,有以致之,即其一证。
对于汉族的压制剥削,亦是从金朝以后,才深刻起来的。
五胡虽占据中原,只是一部分政权入于其手。
其人民久与汉族杂居,并未闻至此时,在社会上,享有何等特别的权利(至少在法律上大致如此)。
契丹是和汉人不杂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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