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吕思勉有哪些著作 > 第十一章 实业

第十一章 实业(第11页)

目录

假使当时魏蜀的争战,再剧烈些,别方面的势力,再均平些,竟要靠连弩以决胜负,魏国也未必有马钧而不用。

假使魏晋以后,在商业上,有运巴蜀之粟,以给关中的必要,木牛流马,自然会大量制造,成为社会上的交通用具的。

不然,谁会来保存它?同理:一时代著名的器物,如明朝宣德、成化,清朝康熙、雍正、乾隆年间的瓷器,为什么现在没有了?这都是工业发达的社会条件。

还有技术方面,也不是能单独发达的。

一器之成,必有互相连带的事物。

如公输子以竹木为鹊,飞之三日,固然是瞎说。

王莽时用兵,募有奇技的人。

有人自言能飞。

试之,取大鸟翮为两翼,飞数百步而坠(见《汉书·王莽传》),却决不是瞎说的,其人亦不可谓之不巧。

假使生在现在,断不能谓其不能发明飞机。

然在当日,现今飞机上所用种种机械,一些没有,自然不能凭空造成飞行器具。

所以社会条件不具备,技术的发展,而不依着一定的顺序,发明是不会凭空出现的。

即使出现了,也只等于昙花一现。

以为只要消费自由,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工艺自然会不断的进步,只是一个浅见。

工官制度破坏后,中国工业的情形,大概是这样的:根于运输的情形,寻常日用的器具,往往合若干地方,自成一个供求的区域。

各区域之间,制造的方法,和其所用的原料等,不必相同。

所以各地方的物品,各有其特色。

(一)此等工人,其智识,本来是蹈常习故的。

(二)加以交换制度之下,商品的生产,实受销场的支配,而专司销售的商人,其见解,往往是陈旧的。

因为旧的东西,销路若干,略有一定,新的就没有把握了。

因此,商人不欢迎新的东西,工人亦愈无改良的机会。

(三)社会上的风气,也是蹈常习故的人居其多数。

所以其进步是比较迟滞的。

至于特别著名的工业品,行销全国的,亦非没有。

则或因(一)天产的特殊,而制造不能不限于其地。

(二)或因运输的方便,别地方的出品,不能与之竞争。

(三)亦或因历史上技术的流传,限于一地。

如湖笔、徽墨、湘绣等,即其一例。

近代的新式工业,是以机制品为主的。

自非旧式的手工业所能与之竞争。

经营新式工业,既须人才,又须资本,中外初通时的工商家,自不足以语此,自非赖官力提倡不可。

然官家的提倡,亦殊不得法。

同治初年,制造局、造船厂等的设立,全是为军事起见,不足以语于实业。

光绪以后所办的开平煤矿、甘肃羊毛厂、湖北铁厂、纱厂等,亦因办理不得其法,成效甚少。

外货既滔滔输入,外人又欲在通商口岸设厂制造,利用我低廉的劳力,且省去运输之费。

自咸丰戊午、庚申两约定后,各国次第与我订约,多提出此项要求。

中国始终坚持未许。

到光绪甲午和日本战败,订立《马关条约》,才不得已而许之。

我国工业所受的压迫,遂更深一层,想挣扎更难了。

然中国的民智,却于甲午之后渐开,经营的能力,自亦随之而俱进。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