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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董仲舒(第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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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论贤才之义,别所长之能。”

春秋家多尚贤之论。

贤者之行,有善则特别褒许,有过则曲为隐讳,故有“为贤者讳”

之义法。

董仲舒屡论及这一点,文多不便引用。

(如《王道篇》论司马子反一长段,最可读。

)他的《对策》第二篇全是说贤才之重要,归到兴学养士,量材授官,正是春秋家讥世卿而重贤才之义。

7.“亲近来远,同民所欲。”

旧注家多不明这一条的意义,故凌曙无注,而苏舆注云。

“近远虽殊,民情则一。”

其实董仲舒自己说的很明白:

考意而观指,则《春秋》之所恶者,不任德而任力,驱民而残贼之。

其所好者,(兵)设而勿用,仁义以服之也。

……夫德不足以亲近,而文不足以来远,而断断以战伐为之者,此固《春秋》之甚疾已。

皆非义也。

(《竹林篇》)

春秋家以为“春秋重民”

(见《竹林篇》),又说“《春秋》重人”

(见《俞序篇》)。

重民故要“同民所欲”

,故主张以文德亲近来远,而反对战争。

董仲舒说《春秋》记事:

战攻侵伐虽数百起,必一二书,伤其害所重也。

(所重是民。

)……《春秋》之法,凶年不修旧,意在无苦民尔。

苦民尚恶之,况伤民乎?伤民尚痛之,况杀民乎?……《春秋》爱人而战者杀人,君子奚说善杀其所爱哉?(《竹林篇》)

8.“承周文而反之质”

这是当时学者的一种历史哲学,可以说是当时儒家的一种循环的历史观。

董仲舒承认了“天不变,道亦不变”

,又说: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

……《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

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

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制。”

(《楚庄王篇》)

这两个明明相反的观念——法占和改制——怎样可以并存不悖呢?他说:

今所谓新王必改制者,非改其道,非变其理。

受命于天,易姓更王,……故必徙居处,更称号,改正朔,易服色者,无他焉,不敢不顺天志而明自显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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