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三命通会白话文在线阅读 > 论疾病先知五脏六腑所属干支二

论疾病先知五脏六腑所属干支二(第6页)

目录

木火相生来此地,哑中风疾暗中亡。”

译文:

古歌说:“戊己土生于时柱且元气不全,月柱与时柱两处见伤官,必定头面有损伤,少年时受脓血疮之苦。”

又说:“日主为戊己土生于火局地支,火气薰蒸冲刑克破,必成残疾,不仅发秃还眼目不明。”

又说:“丙丁火日干五行衰弱,七煞加临且三合会煞,每日为衣食奔波却匮乏,还会耳聋残疾、面容污秽。”

又说:“壬癸水重重叠叠排列,时辰若见天财星,纵然头面无癞疮,也定有眼目之灾。”

又说:“丙丁火过旺疾病难防,四柱休囚于辰巳火方,木火相生至此,会患聋哑中风而暗中亡故。”

解析:

此段引用五首古歌,以日干五行与神煞组合为断病依据。

“戊己生时气不全”

等,将伤官煞与头面病症关联,体现“伤官主破相”

命理逻辑;“支辰火局气薰蒸”

强调火炎土燥致疾,符合“五行过旺生克失衡”

原理;“七煞加临三合来”

结合七煞凶性与五行衰败,断贫困与残疾;“壬癸重重”

以水旺无制论眼疾,因水克火(火主目);“木火相生”

致哑中风,是火炎生风、木燥伤津的命理演绎。

古歌以口诀形式归纳临床经验,便于命理推断。

原文:

又曰:“人之生也,受气于父,成形于母。

五脏和平者无疾,战克太过不及者主疾。”

《内经》云:“东方实,西方虚,泻南方,补北方。”

东方实者,木太过也,西方虚者,金不及也,泻南方者,火太过也,补北方者,水不及也。

是以五行太过、不及,皆主疾也。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