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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第二次审委会(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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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张?”

老张翻了翻材料:“我还是那个意思。”

“定罪上不能开口子。”

他顿了顿,又看了一眼量刑建议:“检察院建议拘役一个月、缓刑、罚金一千,我觉得量刑偏低,但还在法定幅度里。”

“既然他们都建议缓刑了,我们从宽一点,也说得过去。

就是别再提什么不认为犯罪。”

吴小红接着说:“现在外界对醉驾很敏感,我们郡沙要在这种案子上搞个首例无罪,被当成负面典型的概率很大。”

“我赞成定罪危险驾驶,在量刑上体现从宽。”

政工主任也补了一句:“现在考核一大堆,发回改判率、重大敏感案件……这个案子照现在意见办,年底总结也好说话。”

周慧敏想了想:“我同意在定罪问题上与全市保持一致。”

“但我也同意刑庭材料里提到的一点,本案和典型醉驾案的危险程度确实不一样。

如果我们在判决书里不把案发时段、地点、路况这些因素写清楚,老百姓看不出差别,容易觉得法院一刀切。”

“十三条但书的问题,我认为有研究价值,但不一定要在这个案子上试第一刀。”

轮到魏国平,他把笔放下:“我也说几句。”

“第一,定罪问题上,我同意大家意见,本案认定危险驾驶罪,不搞首例无罪。”

“第二,量刑上,本案确实有从宽空间。

拘役一个月、适用缓刑、罚金一千,我个人认为可以采纳。”

“第三,判决书的本院认为部分,要把案情特点和从宽理由讲清楚,不能简单套个酌情从轻处罚的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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