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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法庭辩论求收藏求追读(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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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因为对方错在先,就等于给自己发了一张怎么干都行的授权。”

这句话一落,旁听席后排有几个人下意识地抬了下头。

“大家可以一起回想刚才看到的视频。”

“起因,我们都看见了:夜里,小区门口,两个人在台阶前扭打,先动手的是喝了酒的那一方。”

“可接下来发生了什么?”

“被告人拿起水果刀,指向的是对方的腹部。”

“法医鉴定告诉我们,腹部有两处重伤一级的刺创,另外前臂上有几处防御性伤口。”

“这说明什么?”

“说明这一刀,或者说这一连串动作,用力之重、位置之要害,已经远远超过了一般意义上赶退对方、制止侵害所必需的限度。”

“我们可以换个更直白的疑问。”

“同样是为了让对方停止侵害,是不是一定要扎到腹腔里去?”

“是不是一定要扎出两处重伤、几处防御伤?”

“是不是一定要把人扎到现在还躺在床上?”

他没有把每个问句拖长,只是让它们一一留在空气里。

“辩护人会说,当时他害怕、紧张,肩膀受伤、身后有妻儿,退路又窄。”

“这些我们不是没听见。”

“我们也承认,恐惧会让人的动作变形,让他无法像事后坐在椅子上的我们这样冷静计算。”

“但是,司法机关在评价一个行为的时候,不能只跟着当事人的情绪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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