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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李乾坤案合议(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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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范围内,对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界限还没有统一尺度。

最高院那边最近也在搞调研,口径往哪儿偏,还看不准。”

“我们一个基层法院,如果在这个节点上直接写出一个完全正当防卫,很可能会被放大成典型。”

“典型有可能是正面的,也有可能是反面的。”

“考虑到这一点,我的折中意见是,定性上仍然按照防卫过当、故意伤害来处理。”

“同时,在判决书里,把防卫性质写足,写透起因、空间、时间紧迫和护家动机。”

“在量刑上,尽量从宽,我倾向于在三年左右,适用缓刑。”

“另外,我希望在合议记录上,保留一个少数意见。”

他看向黄罗生,“写明本案具备正当防卫的大部分要素,只是在防卫限度上存在争议。”

“今后在上级法院统一尺度以后,应当适当扩大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尤其是对这种典型的护家防卫。”

“这段话,希望能留下痕迹。”

黄罗生“恩”

了一声:“一会儿少数意见那栏,你把这几句再揉一揉,落到纸面上。”

“王鹏,你虽然没上庭,但前期案情分析你是做的,也说说看。”

王鹏把本子往前一推:“我就从程序和风险的角度说两句。”

“醉驾案那次,我们就算主动走了一步,也是在已有市院口径的边缘上挪挪。”

他把开头定在这里,“那会儿别的地方已经有个别不起诉、从宽处理的案例,我们不过是在那个范围内,把说理往前推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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