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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章 陛下若蔡琰非那卫仲道之妻非是卫氏之妇呢(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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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琮语气也有些感慨。

归宁永居,也就是归宗。

这是事实上的离婚,婚姻终止,民间俗法。

也算是一种大家都默认的潜规则。

大汉朝廷一直以来亦是默认以促进人口繁衍。

蔡琰这种情况,在民间舆论层面,再嫁并无阻力。

然而,王允高举的是写在经典里的“礼”

他刻意忽略民间约定俗成的“俗”

在朝堂这个讲究“名正言顺”

的最高政治舞台上,“礼”

的权威性远远高于“俗”

王允的策略就是用最高的“礼法”

标准来否定基于“俗约”

的行为。

只要王允死死抓住“丧期未满”

这一点。

那无论蔡琰是否归宗,只要她曾经是卫仲道的妻子,且卫仲道去世未满三年,那么按照《仪礼》,她就应该处于“斩衰三年”

的丧期。

在丧期内议婚嫁,本身就是对丧服礼制的严重违背。

是“悖礼”

的内核证据。

“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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