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评论二十八(第3页)
而“道”
则是“器”
(具体事物)的主宰(“神”
),即天道法则。
这样,我们就可以清晰地得到“器、形、道”
这三者之间的关系了。
这只是我们的分析,所涉及到的“器”
、“形”
、“道”
,“形而下”
、“形而上,’的那些术语,可古人并没有对这些概念给出明确的界定。
这里我们也不能不看到,《系辞》的作者们所论述只是凭借想象,所有结论的得到只是凭借感悟。
这种感悟认识问题的方法是很难形成理论的,因为缺少的是一个基本环节,即形成明确的概念,并基于这些概念进行逻辑推理。
这些是我们看不到的,也正是后人无法看懂这些说法的真正含义,才有了各种的发挥与阐释。
总之,《系辞》里出现的“道”
,不否定是天地根本法则的含义。
古人把天地间的自然现象,直观的(仰观天文,俯察地理)的印象而抽象出“道”
的理念。
目的是比类到人道(人事社会)中来。
如直观到的天地运行现象,而抽象出“天尊地卑”
,又比类到社会中,所体现在君尊臣卑,男尊女卑的观念上。
也就形成了“天不变,道亦不变”
的定式思维模式。
《系辞》里的“一阴一阳之谓道”
,“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
。
以及《易传·象》里的“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的“道”
,都是与“天道”
、“神道”
分不开的。
“道”
是指天地运行“法则”
,是无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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