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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0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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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个法令也和钱挂钩,朝廷要拿出本钱来,本钱从何而来呢?就是全国各地的常平仓、广惠仓里的粮。

你们这帮贪官不是拿这个生财吗?现在朝廷收回来,给皇帝生财。

具体做法是把这些粮食兑换成现钱,在河北、京东、淮南三路,分夏、秋两个季节,夏指每年正月三日以前,秋指五月三十日以前,把钱贷款给青黄不接的农民。

不白贷,两季庄稼收成以后,加两成的利钱,即20归还。

考虑到是分两季操作,实际上,每年收回的是40的利息。

其他的还有很多细节上的规定,比如城乡居民都可以贷,除了游手好闲没有不动产的人;为了防止借了不还,甚至逃跑躲债,规定得有保人等等等等很多,我们不必都一一了解,那与整体构思无关。

只有一点需要注意,那就是规定了,不许硬摊派。

好了,我们现在可以把青苗法和常平仓法作一个比较,答案很清楚,青苗法不是去救农民,因为40的利息非常高了,俗话说利过三分就是贼,四分是什么我就不说了。

可是只有比较才会出真知,当时宋朝民间的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呢?

不要震惊,请淡定地看下面的数字,那不是五分,或者翻番,而是月息六分,即年息七十二分!

这是什么概念,我实在没法形容……不相信吗?那么请参考现在,信不信就在我们的身边,民间的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比宋朝的只高不低。

当然,是指某些地方。

回到宋朝,青苗法的本质出现。

它不是救农民,而是杀富户。

出钱是最重要的,夺利是当前最重要的!

利率的对比,国库的空虚,都让宋神宗和王安石拿定了主意,要实行这个法令。

可是别忙,农业对当时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个不小心,就会弄出没法收拾的大乱子。

为此,王安石真正做到了虚心的,向有关人士请教,谁有不同意见都可以提出来,而且绝对认真思考。

具体的人,以苏辙为例。

他是制置三司条例司里的人,变法派当时的内部人员。

青苗法刚一出炉,他立即提出了反对意见。

经过上面的解释,我们应该很清楚就看得出他说的话站在了哪一边。

他说,这个法本意是救民没错吧(开篇就错),可是有二分利,这就有了大麻烦。

要知道跟老百姓是不能讲信用的,见了钱谁都眼开,都会借,还的时候就难了,就算绳捆牵绑拿鞭子抽,都很难抠得出来。

那时天下大乱,怎么收场?

何况常平仓法尽善尽美,根本没必要改动,只是下边的办事人操蛋,我们只要加强吏治,就一切ok。

何必兴师动众,没事找事?

可以说他根本就不懂当时的国情,不知道变法的终极目的‐‐那个大秘密大宗旨。

现在还提常平仓,国家都没钱给皇帝送葬了,居然还要白白拿出钱来给农民救急度命,白救,当国家是无底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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