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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弥补内心的失落感,他转而对身边的史英说:
“今晚好像有雨,我们和雨天真是缘分匪浅。”
“还记得吗?当年你第一次见我的时候也在下雨呢。
那年夏天雨水特别少,怎么就这么巧让我们碰上了?果然是缘分。”
这话不说还好,一说出口,史英的背后当即渗出了薄薄的一层冷汗。
她死死地盯着施莺莺的身影,几乎要骂出声来:
那条昂贵的礼裙是露背设计的,不管从哪个角度看过去,都能看见施莺莺光滑无暇、宛如一整块羊脂白玉般的后背。
要了命了!
自己的背后怎么就好死不死地有巴掌大的那么一块胎记?!
而且南宫傲凌刚刚已经亲口承认了,他被救下的那天是个雨天,还是个夏日的雨天。
人们在夏季的穿衣选择向来单薄,万一施莺莺那天的衣服都被打湿了的话……南宫傲凌连天气这种小事都记得,自然不会忘记施莺莺的背后到底有没有胎记这种极具辨识度的大事!
史英一度抱着侥幸心理想道,要不就这样算了吧,万一南宫傲凌发现了,就骗他说这块胎记是后来长出来的。
但她很快就否决了这个馊主意:
胎记是色素性皮损,多出现在婴幼儿的身上,并随年龄的增加发生覆盖面积上的变化,多半是个从小变大的过程,很少有从无到有、还长出了这么大一块的状况。
不怕一万,就怕万一。
为了让自己和南宫傲凌记忆中的施莺莺更像一点,史英必须抓紧时间在自己身上动刀子,去掉这个不完美的因素。
于是当晚的酒会出奇地风平浪静。
来参加酒会的人已经或多或少地听说了史英最近的“光辉事迹”
,自然也不会忽视施莺莺这位崭露头角的佼佼者。
前来向她搭讪和敬酒的人本应络绎不绝,但在看到以保护者的姿态陪在她身边的谢北辰之后,几乎都打了退堂鼓;仅有几位胆敢盯着谢北辰绝对零度的目光凑过去的,也没一个能坚持过五分钟,便匆匆离开了。
人人都在心底打起了算盘:
史英基本上是个废人了,以后唯一的价值就是通过联姻把自家的家产拱手相让。
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但自家孩子好像也没落魄到娶一个不学无术、好吃懒做、挥金如土、声名狼藉的学术骗子的地步。
既然如此,那还给她注意力干什么?难得看见谢北辰对什么人这么上心,自然是赶紧跟这位又漂亮又有才华的年轻姑娘搞好关系才是正事!
这不,立刻就有人送礼来了。
“哎呀,小姑娘真漂亮。”
一位珠光宝气、保养得宜的贵妇迎了上来,对施莺莺笑着开口搭话:
“我十好几年都没见过这么俊俏的女孩子了。
听说你最近还在研讨会上拿出了最新的,领先这个领域最新成果至少十年的研究报告?那可真是了不得!
果然年轻有为,真是让人羡慕,要是我家孩子也有这么厉害就好啦。”
她边说着边叫来助手,亲自双手捧出一只锦盒,盒子的盖子是半开的,只一眼,也能看见锦盒内部是何其宝光璀璨:
“初次见面,这点小玩意儿就送给你当见面礼吧。”
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这是个“小玩意儿”
,但是在场所有知道她身份的人都知道,这位贵妇是A市本地最大的珠宝商人:
这种级别的人一出手,送出的礼难道还真的会是什么“小玩意儿”
?
只可惜这位珠宝商人试图通过施莺莺搭上谢北辰的曲线救国道路,最后还是中途夭折了。
因为在施莺莺做出反应之前,谢北辰先她一步接过了那只锦盒,往里略略扫了一眼,便饶有兴味地笑了起来:
“你若有要事相求于我的话,也会给我送这种东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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