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政治哲学演讲四十六(第7页)
,这本身是在一种不平等的主体之间要达成所希望的和谐。
思想家提供的思想是为君子提出的“道德性”
建设,则是通向与“小人”
和谐的桥梁。
“道德”
是实现治国安邦的纽带,“君子”
与“小人”
本是一个统治者与被统治者的关系,即不平等的主体。
如何让两者(即统治者与被统治者)之间达到和谐,即共享"
天下"
太平。
先儒构建了“君子”
之治,而后儒建立了“王”
行仁政思想。
这是先秦儒家的政治哲学核心,这就不可能产生出平等主体的思想来,也不可能产生出像古希腊智者派提出的“契约论”
思想。
古代思想家只能针对统治者主体,反复阐述道德理念,认为只要统治者有了道德性,对百姓仁爱,"
天下"
就会太平。
这就是中国古代哲人建构的道德政治乌托邦。
只有主体者实现了平等,才能真正彰显道德的魅力,否则“道德”
治国论,只能是麻醉人民的精神鸦片。
《周易·益》篇里也讲到“中行”
这一原则。
“益之用凶事,无咎。
有孚,中行,告公用圭”
。
“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
。
《益》篇中出现了两次“中行”
,前段的内容是:“收益是用在收成不好的年景,没有过失。
体恤百姓,并居中行事,告诉诸公,用圭举行隆重的仪式,把这种美德昭示于天下”
。
后一段的内容是:“居中行事,告诉诸公,顺从有利于效法先例,做迁徙国都的大事”
。
这里的“中行”
行为显然是告诫君主的。
《益》篇里是讲增益的道理,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讲经济发展问题,国家的经济发展了,经济实力增强了,而对“君子”
来说,遵循了“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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