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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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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慢慢地、细细地读一本好书的时候,会不时地停下来:一个绝妙的思想……一个绝妙的句子……一些恰到好处的词汇……把它记下来该多好啊!

但是,把所有的东西都记住是困难的,也不要去强记硬背下来……

要准备一个杂记笔记本,这种笔记本通常叫做“读书日记”

但这样叫,未免太郑重其事了。

它不过是自己的一个杂记笔记本而已。

头两三页留成空白。

每当读到令你流连之处,就拿出笔记本,记上作者的姓名、书名、出版年份和地点。

然后,不拘形式地记下你感觉重要的东西。

有时要逐字逐句地照录原文,有时要变成自己的话记,有时要记下自己的随感。

可能,这种感想与本书没有直接的联系,但它是由于阅读所引起的。

必须规定一系列标记,以便数年之后还能准确地分辨出哪些是引文。

哪些是转述,哪些是你的感想。

每个摘录后面要注上书的页码。

一旦需要时,可随时查到。

常常有这种情况,你从厚厚的一本书里只能摘记两行字。

也有这种情况。

一本薄薄的小册子却几乎全被抄录下来。

还有这种情况,你读完了一本书后,笔记本上只字未留。

笔记不是用来做汇报的,它可记得随便些,乐意怎样记就怎样记。

笔记本是自我的世界,甚至不敢设想,除自己以外,有人要来读它,尽管这并非私人日记,其中似乎没有任何隐私。

当笔记本快要用完的时候,可以把它编上页码,在前边的空白页上编上目录。

一年内记1、2本,不会更多。

这是一笔最宝贵的财富。

不必追求数量,慢慢地、一本一本地记。

这样,就能积上10本、15本。

闲来无事的时候翻一翻、看一看,回忆回忆读过的书,重温一下读书时那些惬意的感受——这些都已变成自己的了。

即使是自己书架上的书,最好也要从中摘出自己需要的东西。

在自己的书上批批点点,哪怕不常这么做,只是用铅笔轻轻地划,而且是科技书,而不是文艺书,这也是令人可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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