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风诘论(第19页)
再回到“正视”
问题去:先既不敢,后便不能,再后,就自然不视,不见了。
一辆汽车坏了,停在马路上,一群人围着呆看,所得的结果是一团乌油油的东西。
然而由本身的矛盾或社会的缺陷所生的苦痛,虽不正视,却要身受的。
文人究竟是敏感人物,从他们的作品上看来,有些人确也早已感到不满,可是一到快要显露缺陷的危机一髮之际,他们总即刻连说“并无其事”
,同时便闭上了眼睛。
这闭着的眼睛便看见一切圆满,当前的苦痛不过是“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为。”
于是无问题,无缺陷,无不平,也就无解决,无改革,无反抗。
因为凡事总要“团圆”
,正无须我们焦躁;放心喝茶,睡觉大吉。
再说费话,就有“不合时宜”
之咎,免不了要受大学教授的纠正了。
呸!
我并未试验过,但有时候想:倘将一位久蛰洞房的老太爷抛在夏天正午的烈日底下,或将不出闺门的千金小姐拖到旷野的黑夜里,大概只好闭了眼睛,暂续他们残存的旧梦,总算并没有遇到暗或光,虽然已经是绝不相同的现实。
中国的文人也一样,万事闭眼睛,聊以自欺,而且欺人,那方法是:瞒和骗。
中国婚姻方法的缺陷,才子佳人小说作家早就感到了,他于是使一个才子在壁上题诗,一个佳人便来和,由倾慕——现在就得称恋爱——而至于有“终身之约”
。
但约定之后,也就有了难关。
我们都知道,“私订终身”
在诗和戏曲或小说上尚不失为美谈(自然只以与终于中状元的男人私订为限),实际却不容于天下的,仍然免不了要离异。
明末的作家便闭上眼睛,并这一层也加以补救了,说是:才子及第,奉旨成婚。
“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经这大帽子来一压,便成了半个铅钱也不值,问题也一点没有了。
假使有之,也只在才子的能否中状元,而决不在婚姻制度的良否。
近来有人以为新诗人的作诗发表,是在出风头,引异性;且迁怒于报章杂志之滥登。
殊不知即使无报,墙壁实“古已有之”
,早做过发表机关了;据《封神演义》,纣王已曾在女娲庙壁上题诗,那起源实在非常之早。
报章可以不取白话,或排斥小诗,墙壁却拆不完,管不及的;倘一律刷成黑色,也还有破磁可划,粉笔可书,真是穷于应付。
作诗不刻木板,去藏之名山,却要随时发表,虽然很有流弊,但大概是难以杜绝的罢。
)
《红楼梦》中的小悲剧,是社会上常有的事,作者又是比较的敢于实写的,而那结果也并不坏。
无论贾氏家业再振,兰桂齐芳,即宝玉自己,也成了个披大红猩猩毡斗篷的和尚。
和尚多矣,但披这样阔斗篷的能有几个,已经是“入圣超凡”
无疑了。
至于别的人们,则早在册子里一一注定,末路不过是一个归结:是问题的结束,不是问题的开头。
读者即小有不安,也终于奈何不得。
然而后或续或改,非借尸还魂,即冥中另配,必令“生旦当场团圆”
才肯放手者,乃是自欺欺人的瘾太大,所以看了小小骗局,还不甘心,定须闭眼胡说一通而后快。
赫克尔(E.Haeckel)说过:人和人之差,有时比类人猿和原人之差还远。
我们将《红楼梦》的续作者和原作一比较,就会承认这话大概是确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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