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欲望兵团打成平手的一辈子(第4页)
早当家的前提是早“历事”
,早“历事”
的意思无非就是被要求摆正个人欲望和家庭责任的关系。
这样的一个少年,当他成为青年的时候,在家庭责任和个人欲望之间,便注定了每每地顾此失彼。
就比如求学这件事吧,哪一个青年不懂得要成才,普遍来说就得考大学这一道理呢?但我这一代中,有为数不少的人当年明明有把握考上大学,最终却自行扼杀了上大学的念头。
不是想上大学的欲望不够强烈,而是因为是长兄,是长姐,不能不替父母供学的实际能力考虑,不能不替弟弟妹妹考虑他们还能否上得起学的问题……
当今的采煤工,十之八九来自农村,皆青年。
倘问他们每个人的欲望是什么,回答肯定相当一致——多挣点儿钱。
如果他们像孙悟空似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除了对自己负责,不必再对任何人怀揣责任,那么他们中的大多数也许就不当采煤工了。
干什么还不能光明正大地挣几百元钱自给自足呢?为了多挣几百元钱而终日冒生命危险,并不特别划算啊!
但对家庭的责任已成了他们的欲望。
他们中有人预先立下遗嘱——倘若自己哪一天不幸死在井下了,生命补偿费多少留给父母做养老钱,多少留给弟弟妹妹做学费,多少留给自己所爱的姑娘,一笔笔划分得一清二楚。
据某报的一份调查统计显示——当今的采煤工,尤其黑煤窑雇用的采煤工,独生子是很少的,已婚做了丈夫和父亲的也不太多。
更多的人是农村人家的长子,父母年迈,身下有少男少女的弟弟妹妹……
责任和欲望重叠了,互相渗透了,混合了,责任改革了欲望的性质,欲望使责任也某种程度地欲望化了,使责任仿佛便是欲望本身了。
这样的欲望现象,这样的青年男女,既在古今中外的人世间比比皆是,便也在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中屡屡出现。
比如老舍的著名小说《月牙儿》中的“我”
,一名二十世纪四十年代的女中学生。
“我”
出生于一般市民家庭,父母供“我”
上中学是较为吃力的。
父亲去世后,“我”
无意间发现,原来自己仍能继续上学,竟完全是靠母亲做私娼。
母亲还有什么人生欲望吗?有的。
那便是——无论如何也要供女儿上完中学。
母亲于绝望中的希望是——只要女儿中学毕业了,就不愁找不到一份好工作,嫁给一位好男人。
而只要女儿好了,自己的人生当然也就获得了拯救。
说到底,她那时的人生欲望,只不过是再过回从前的小市民生活。
她个人的人生欲望,和她一定要供女儿上完中学的责任,已经紧密得根本无法分开。
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
而作为女儿的“我”
,她的人生欲望又是什么呢?眼见某些早于她毕业的女中学生不惜做形形色色有脸面有身份的男人们的姨太太或“外室”
,她起初是并不羡慕的,认为是不可取的选择。
她的人生欲望,也只不过是有朝一日过上比父母曾经给予她的那种小市民生活稍好一点儿的生活罢了。
但她怎忍明知母亲在卖身而无动于衷呢?于是她退学了,工作了,打算首先在生存问题上拯救母亲和自己,然后再一步步实现自己的人生欲望。
这时“我”
的人生欲望遭到了生存问题的压迫,与生存问题重叠了,互相渗透了,混合了。
对自己和对母亲的首要责任,改变了她心中欲望的性质,使那一种责任欲望化了,仿佛便是欲望本身了。
人生在世,生存一旦成了问题,哪里还谈得上什么其他的欲望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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