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哲学解读 导说第六篇十三(第2页)
起卦方法一样的可用“大衍之数”
,即通过“三”
、“六”
十八变,先得出六个揲蓍之数,再以这六个数字分奇偶而转换成卦画符号,就得出六十四卦中的某一卦画及卦名了,也就得出这一卦的“卜事之辞”
了。
实际上起卦没有什么定规,想怎么起就能起出卦来,正如断卦也无定法,本身算卦属于巫术的一种表现形式,没有什么道理可言。
无论《连山》或《归藏》的卦书,都有六十四卦画及卦名称(即《周礼》中所云:其经卦皆八,其别皆六十有四)。
所以用蓍草起卦,通过“三”
、“六”
十八变而得出六个数字,再转变成卦画符号,就得出一卦来,也就用这一卦里的占辞(卜事之辞)来断吉凶。
当然也结合“卦象”
。
如《僖公十五年》里所记的卦例:“其卦遇《蛊》曰:‘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
’”
这《蛊》是卦名,而“占辞”
(或称“卦辞”
)是:“千乘三去,三去之余,获其雄狐”
。
这种卦书只有一句占辞,而没有爻辞。
不像今本《周易》把《周易》文章内容分割成每卦既有卦辞,又有爻辞。
而这种卦书的断卦方法,从“其卦遇《蛊》”
这一卦例来看,是用这卦中的一句卦辞来断卦,又结合《蛊》卦的卦象(即卦例中说的《蛊》之贞,风也,其悔,山也。
这里的“风”
与“山”
是《蛊》卦画中的八卦取象,用来断所占问事项的吉凶。
而另一卦例“《复》”
卦是一样的起卦法,而断卦法只是用《复》卦里的一句占辞“南国蹙,射其元王,中厥目”
来断卦的。
由此而知这种卦书与春秋《周易》文本的结构形式及内容是不一样的。
这种卦书所起出卦来,只能依据卦里的一句卦辞来断所谓的吉凶,也可结合此卦的卦象来断所谓的吉凶。
这种卦书应早于春秋《周易》文本,而晚于原创《周易》文本。
因是借原创《周易》文本一书里的六十四画符号及名称派生出(或编篡)的八卦卜筮之书。
《左传》里一共记载有十三个筮例,除去以上两卦例外,其余的十一筮例,则是史巫以春秋《周易》文本所筮卜的筮例。
以下我们抄录出这十一筮例,并做简要的筮法说明:
⑴《庄公二十二年》:“陈厉公,蔡出也。
故蔡人杀五父而立之,生敬仲。
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见陈候者,陈候使筮之,遇《观》之“否”
。
〝曰:是谓‘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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