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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程序法学视野下的金庸武侠小说(第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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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衫女郎受了重大侮辱,又以为已将这小和尚杀死,惊羞交集,突然间泪水滚下双颊,手臂一弯,挥刀往自己脖子抹去。

蓝衫女郎大惊,急忙伸刀去隔,虽将她刀刃挡开,但刀尖还是划过颈中,鲜血直冒。

蓝衫女郎惊叫:“师妹……你……你干什么?”

绿衫女郎眼前一黑,晕倒在地。

【问题】

1.韦小宝是否故意实施调戏阿珂的行为?

2.杨溢之证言是否能够证明韦小宝清白?

【解读】

绿衫女郎阿珂和蓝衫女郎阿琪均是《鹿鼎记》中九难师太的弟子。

阿珂,正名陈珂,是《鹿鼎记》中的绝世美女,“白玉镶珠不足比其容色、玫瑰初露不能方其清丽”

,美如天仙而个性刚烈,韦小宝对她迷恋至极,一直称其为“花布美人”

但阿珂开始一直倾心于郑成功之孙,即《鹿鼎记》中纨绔子弟形象的郑克塽。

阿珂在知道身世背景后,与郑克塽赴台结果遭到冷遇,才知道师弟韦小宝对她的好,幡然悔悟。

阿珂与韦小宝最初的认识过程基本上都是刀光剑影、你死我活的斗争中。

韦小宝替康熙帝在少林寺出家,法号晦明,在寺中地位仅次于方丈晦聪。

作为少林寺高僧,他是否故意实施了调戏阿珂的行为呢?在郑克塽邀请蒙古噶尔丹王子、西藏大喇嘛昌齐大法师和平西王麾下总兵马宝等人,一起到少林寺讨个公道。

结果在第23回“天生才士定多癖君与此图皆可传”

的争辩中,大家才明白,绿衫女郎之所以自寻短见,是因胸口被抓,受了极大羞辱。

韦小宝当时生死悬于一发,观他衫上三条刀痕可知,急危中回手乱抓,碰到敌人身上任何部位,都不能说有什么错。

他武功低微,给人擒住后拼命挣扎,出手岂能有什么规矩可循?

少林寺戒律院首座澄识听了这种具体情况介绍后,脸色登时平和,说道:“师叔,先前听那女施主口口声声骂你不守清规,只道你真的犯戒去调戏妇女,致有得罪。

原来那是争斗之际的无意之失,不能说是违犯戒律。

师叔请坐。”

亲自端过一张椅子,放在晦聪下首,意思是说你不犯戒律,戒律院便管你不着,你是寺中尊长,自当对你礼敬。

不过,澄识针对韦小宝神态轻浮、说话无聊的状态,也提出了批评:“虽不犯色戒,但见到女施主时,也当举止庄重,貌相端严,才不失少林寺高僧的风度。”

可见,少林寺内部的纪律惩戒机构已经认定,韦小宝晦明大师的所作所为不能视为调戏阿珂。

纪律处分一般是单位内部对违纪员工实施的处罚措施。

根据员工违纪情节(错误程度)的不同,所采取的处罚措施也是不同的,例如违纪情节轻微的,可予以警告(批评谴责);违纪情节较重的,可予以降级、撤职、开除等。

纪律处分不同于法律制裁,是一种相对轻微、范围局限特定的惩治方法。

在这起涉嫌侮辱妇女的案件中,仅仅内部纪律处分肯定不够,因为行为人行为可能涉嫌犯罪,双方需要提出了能够有利于证明自己行为的证据。

被害人一方的证人证言——噶尔丹身后忽有一人娇声说道:“殿下,我妹子明明是给这小和尚捉去的,快叫他们交出人来,否则我们决不能罢休,一把火将少林寺烧了。”

这几句话全是女子声音,但说话之人却是个男人,脸色焦黄,满腮浓髯。

显然,这个人就是蓝衫女郎阿琪扮演的,她能够证明阿珂确实被少林寺的和尚捉了去,但是无法论证韦小宝侮辱行为的故意主观特征。

被告人一方的证人证言——忽然马总兵身后走出一人,抱拳说道:“姑娘,小人知道这位小禅师戒律精严,绝无涉足妓院之事,只怕是传闻所误。”

原来此人是韦小宝在北京会过面的杨溢之。

杨溢之神态恭敬地证明韦小宝与平西王府的恩惠关系,并且说明出家之前本是皇宫中的一位公公。

因此去妓院、强逼令师妹等事情,绝非事实。

这样,双方都提供了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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