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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帮,羊城内不大不小的帮派,是刘琛所在区域的地头蛇。
这是林志特意选的,小了绑不成,大了他清除痕迹有困难。
黄赌毒什么都做,还利用羊城的便利干着对国外贩卖人口的生意。
“张老兄,不是我说。羊城的帮派里我是不怎么排的上号,但要是想绑个人,那绝对是小意思。这都是我们起家的老本行,说句不客气的话,羊城比我马德林更厉害的,超不过5家。”
马德林正在一座被废弃的庄园内,手里捏着一支无铅水晶杯,杯中倒着红酒。
时至傍晚,太阳还在西方空中挂着,略带微黄的日光穿过庄园的窗,留下明亮的光和模糊的影。
在阴影中的高档沙发上,坐着一个人,同样捏着红酒,微微摇晃,让空气与酒充分接触,软化单宁,释放出其中的涩味。
那人一身黑衣,戴着黑色手套,一顶略显宽大的礼帽,遮住上半张脸。
方形下巴,两个腮帮子略略鼓着。
“不然我也不会找到你。”
声音嘶哑,低沉,得费力气才能听清楚。
马德林盯着那人摇晃酒杯的动作,拙劣的模仿着。他不懂这样做的意义,只觉得很高端。
兄弟帮不大,很少有机会像社会名流一样细细的品红酒。
是几日前,那人找到马德林,出手阔绰,想让他们绑一个人。绑了之后,什么都不用做,还绝对不能伤害那人的任何安全。在保证绑架的前提下,尽量让她过得好些。
要求奇怪,马德林本不想接,但看到了两条大黄鱼做的定金,他心动了。
他没有想过直接抢了阴影中的人,因为和大黄鱼一起掏出来的,还有一柄枪。
更重要的是,道上的都认得那枪,是官方高层的标配手枪。
不是亡命之徒,都不敢碰。
“张老兄,在您来之前,人已经绑到了,就在隔壁。我们用了迷药,算算时间,估计还要三五个小时才能醒,您看要不要去隔壁验验货?”
马德林一口把酒喝干,他到底是个粗人,品不出滋味。
“好,去看看。”
品了一口,放下酒杯,准备起身去看看。
这一放,露出手套和衣袖之间的间隙。
很短暂,但还是让马德林捕捉到了。
是一节细腻白嫩的手腕,和他四五十岁的嗓音一点都不配。
——看来都是伪装,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
若是掀开这位“张老兄”的礼帽,但看上半张脸,刘琛一定能认得出,这人是林志。
他化了妆,遮住了身体,两个腮帮子里各塞了棉花,改变脸型,也压低放缓了自己的嗓音,让自己听着更年长。
如今的他,除了林逸和林茂全,没有任何人能认出来。
半个小时后,刘琛跟在一个人身后,来到了庄园不远处。
树木繁茂,丛林掩映,若不在意,还真难想到这么个地方。
“大哥!地方我已经给您带到了,这事我根本没参与,您就饶了我吧。”
那个人遍体鳞伤,嘴角流着血,但他根本不敢去擦,就像条流浪狗,乞求着刘琛饶他一命。
他已经被吓破了胆,此时此刻唯一的渴望,就是活着。
只要能活下去,他绝对找个正经生意,从头开始。
刘琛看着茂林后露出的庄园屋顶,点了点头,取出随身带着的剃刀。
那人看到展开的银白色刀芒,整个人止不住的颤抖,抱头蹲在地上,啜泣着:“大哥饶命啊!我就是个小喽啰,根本没掺和这事!您大人有大量,饶——”
话没说完,两眼一黑,后脑勺被一股巨力击打,直接丧失了意识。
把昏过去的那人扔到一旁的树林藏好,刘琛继续朝庄园内走去。
刘琛杀过很多人,但从不嗜杀,这人是他随便找兄弟帮的小弟,确实与此事无关,所以他不会杀他,只会把他打晕,免得碍事。
但这所庄园内的所有人,就不会有这样的好下场了。
世上有很多种杀手,有人喜欢制造意外,隐藏动手的痕迹,有人喜欢用枪,超视距击杀,有人喜欢用炸药,轰轰烈烈。
五花八门,流派无数。
这其中,就有一种,出手前后无影无踪,如鬼魅一样。
因为他们信奉一点:只要把所有相关的人都杀死,那就是完美的潜行和暗杀。
借着树木的掩护,刘琛攀上一棵高枝,探查清楚所有外围的岗哨位置。
普通的帮派,没受过训练,所有人都随便站着,甚至还有人聚在角落打牌。
没有巡逻,没有布防,没有暗哨,没有和庄园内的人定时接头,大量的视觉死角。
于刘琛而言,要绕过所有人到庄园门口,简直如过马路一样简单。
便如此时此刻,他从高枝上轻跃到另一个枝头,又高速落下,刹那出现在庄园死角的一个喽啰身后。
捂住口鼻,剃刀闪过银白色光芒,晒黑的颈脖皮肤被割开,暴露肌肉和人体的管路,仍旧被割裂。
压倒在地,让喷涌的动脉血冲向草地。割裂的气管和食道传着体内的温度,又等待了一分钟,刘琛在那人的身上擦掉手和刀上的血迹,重新消失在视觉死角。
三分钟后,刘琛再一次起身,擦了擦手。
二十分钟后,刘琛堂而皇之地站在庄园门口,仰头看着房顶。
草坪背后的灌木中,已经堆叠了十四具尸体。
他避开屋内人的目光,借着窗户的玻璃找到了白汐。
在一楼向南的房间。
束住了手脚,扔在沙发上昏睡,房间内还有一个女人,看着她。
衣着整齐,看样子是没受过什么折磨。
找到了人,刘琛稍有些放心。
庄园是西式的风格,可能前主人是洋人,因为各种原因,成了无主之物,被兄弟帮占据。
他们也不想花大力气整修,只是通了水电,其余的,就任由它杂草横生,外立面破败。
敲门是不可能的,那只会打草惊蛇。窗都从内封死了,没办法翻阳台。
破败的外墙,原本贴了名贵的石材,但部分已经斑驳,留下坑坑洼洼的痕迹。
将剃刀放回口袋,寻了一处墙根,规划好路线,上墙。
十指如钩,身形如壁虎,蹭蹭几下,便到了这四层庄园洋楼的顶。
听着没有声音,刘琛掀开瓦片,潜入进去。
洋楼如迷宫,房间、宴会厅、餐厅、阳台、楼梯、廊道。
复杂的建筑意味着随处可寻的藏身之处。
喽啰们没有巡逻,或者说,他们根本没考虑过会有人从房顶进来。
直到下至二楼,刘琛才听到人声。
“来来来,开始开始开始!”
“四个三。”
“这他妈要个屁!我去你妈的,会不会打牌,上来就出四个三?”
“出,我他妈的看着你出!有本事让我一张牌都打不出来!还有十七张牌吧,十七张牌你能秒我?我看你还能秒杀我!”
“五个A,飞机——”
这句话说完,场面忽然沉寂了下来。
“我他妈——操!”
骂人的显然脾气不太好,接着就是一把把牌摔在地上的声音。
“我去撒泡尿,刀仔,递根烟。”
长呼一口气骂人的走出了房间。
刚拐了一个弯,那人眼前一花,只感觉到一道银芒。
便死了。
尸体被搬到了通往上层的楼梯。
刘琛走出阴影,来到打牌喽啰的房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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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帮,羊城内不大不小的帮派,是刘琛所在区域的地头蛇。
这是林志特意选的,小了绑不成,大了他清除痕迹有困难。
黄赌毒什么都做,还利用羊城的便利干着对国外贩卖人口的生意。
“张老兄,不是我说。羊城的帮派里我是不怎么排的上号,但要是想绑个人,那绝对是小意思。这都是我们起家的老本行,说句不客气的话,羊城比我马德林更厉害的,超不过5家。”
马德林正在一座被废弃的庄园内,手里捏着一支无铅水晶杯,杯中倒着红酒。
时至傍晚,太阳还在西方空中挂着,略带微黄的日光穿过庄园的窗,留下明亮的光和模糊的影。
在阴影中的高档沙发上,坐着一个人,同样捏着红酒,微微摇晃,让空气与酒充分接触,软化单宁,释放出其中的涩味。
那人一身黑衣,戴着黑色手套,一顶略显宽大的礼帽,遮住上半张脸。
方形下巴,两个腮帮子略略鼓着。
“不然我也不会找到你。”
声音嘶哑,低沉,得费力气才能听清楚。
马德林盯着那人摇晃酒杯的动作,拙劣的模仿着。他不懂这样做的意义,只觉得很高端。
兄弟帮不大,很少有机会像社会名流一样细细的品红酒。
是几日前,那人找到马德林,出手阔绰,想让他们绑一个人。绑了之后,什么都不用做,还绝对不能伤害那人的任何安全。在保证绑架的前提下,尽量让她过得好些。
要求奇怪,马德林本不想接,但看到了两条大黄鱼做的定金,他心动了。
他没有想过直接抢了阴影中的人,因为和大黄鱼一起掏出来的,还有一柄枪。
更重要的是,道上的都认得那枪,是官方高层的标配手枪。
不是亡命之徒,都不敢碰。
“张老兄,在您来之前,人已经绑到了,就在隔壁。我们用了迷药,算算时间,估计还要三五个小时才能醒,您看要不要去隔壁验验货?”
马德林一口把酒喝干,他到底是个粗人,品不出滋味。
“好,去看看。”
品了一口,放下酒杯,准备起身去看看。
这一放,露出手套和衣袖之间的间隙。
很短暂,但还是让马德林捕捉到了。
是一节细腻白嫩的手腕,和他四五十岁的嗓音一点都不配。
——看来都是伪装,也不知道是哪家的公子。
若是掀开这位“张老兄”的礼帽,但看上半张脸,刘琛一定能认得出,这人是林志。
他化了妆,遮住了身体,两个腮帮子里各塞了棉花,改变脸型,也压低放缓了自己的嗓音,让自己听着更年长。
如今的他,除了林逸和林茂全,没有任何人能认出来。
半个小时后,刘琛跟在一个人身后,来到了庄园不远处。
树木繁茂,丛林掩映,若不在意,还真难想到这么个地方。
“大哥!地方我已经给您带到了,这事我根本没参与,您就饶了我吧。”
那个人遍体鳞伤,嘴角流着血,但他根本不敢去擦,就像条流浪狗,乞求着刘琛饶他一命。
他已经被吓破了胆,此时此刻唯一的渴望,就是活着。
只要能活下去,他绝对找个正经生意,从头开始。
刘琛看着茂林后露出的庄园屋顶,点了点头,取出随身带着的剃刀。
那人看到展开的银白色刀芒,整个人止不住的颤抖,抱头蹲在地上,啜泣着:“大哥饶命啊!我就是个小喽啰,根本没掺和这事!您大人有大量,饶——”
话没说完,两眼一黑,后脑勺被一股巨力击打,直接丧失了意识。
把昏过去的那人扔到一旁的树林藏好,刘琛继续朝庄园内走去。
刘琛杀过很多人,但从不嗜杀,这人是他随便找兄弟帮的小弟,确实与此事无关,所以他不会杀他,只会把他打晕,免得碍事。
但这所庄园内的所有人,就不会有这样的好下场了。
世上有很多种杀手,有人喜欢制造意外,隐藏动手的痕迹,有人喜欢用枪,超视距击杀,有人喜欢用炸药,轰轰烈烈。
五花八门,流派无数。
这其中,就有一种,出手前后无影无踪,如鬼魅一样。
因为他们信奉一点:只要把所有相关的人都杀死,那就是完美的潜行和暗杀。
借着树木的掩护,刘琛攀上一棵高枝,探查清楚所有外围的岗哨位置。
普通的帮派,没受过训练,所有人都随便站着,甚至还有人聚在角落打牌。
没有巡逻,没有布防,没有暗哨,没有和庄园内的人定时接头,大量的视觉死角。
于刘琛而言,要绕过所有人到庄园门口,简直如过马路一样简单。
便如此时此刻,他从高枝上轻跃到另一个枝头,又高速落下,刹那出现在庄园死角的一个喽啰身后。
捂住口鼻,剃刀闪过银白色光芒,晒黑的颈脖皮肤被割开,暴露肌肉和人体的管路,仍旧被割裂。
压倒在地,让喷涌的动脉血冲向草地。割裂的气管和食道传着体内的温度,又等待了一分钟,刘琛在那人的身上擦掉手和刀上的血迹,重新消失在视觉死角。
三分钟后,刘琛再一次起身,擦了擦手。
二十分钟后,刘琛堂而皇之地站在庄园门口,仰头看着房顶。
草坪背后的灌木中,已经堆叠了十四具尸体。
他避开屋内人的目光,借着窗户的玻璃找到了白汐。
在一楼向南的房间。
束住了手脚,扔在沙发上昏睡,房间内还有一个女人,看着她。
衣着整齐,看样子是没受过什么折磨。
找到了人,刘琛稍有些放心。
庄园是西式的风格,可能前主人是洋人,因为各种原因,成了无主之物,被兄弟帮占据。
他们也不想花大力气整修,只是通了水电,其余的,就任由它杂草横生,外立面破败。
敲门是不可能的,那只会打草惊蛇。窗都从内封死了,没办法翻阳台。
破败的外墙,原本贴了名贵的石材,但部分已经斑驳,留下坑坑洼洼的痕迹。
将剃刀放回口袋,寻了一处墙根,规划好路线,上墙。
十指如钩,身形如壁虎,蹭蹭几下,便到了这四层庄园洋楼的顶。
听着没有声音,刘琛掀开瓦片,潜入进去。
洋楼如迷宫,房间、宴会厅、餐厅、阳台、楼梯、廊道。
复杂的建筑意味着随处可寻的藏身之处。
喽啰们没有巡逻,或者说,他们根本没考虑过会有人从房顶进来。
直到下至二楼,刘琛才听到人声。
“来来来,开始开始开始!”
“四个三。”
“这他妈要个屁!我去你妈的,会不会打牌,上来就出四个三?”
“出,我他妈的看着你出!有本事让我一张牌都打不出来!还有十七张牌吧,十七张牌你能秒我?我看你还能秒杀我!”
“五个A,飞机——”
这句话说完,场面忽然沉寂了下来。
“我他妈——操!”
骂人的显然脾气不太好,接着就是一把把牌摔在地上的声音。
“我去撒泡尿,刀仔,递根烟。”
长呼一口气骂人的走出了房间。
刚拐了一个弯,那人眼前一花,只感觉到一道银芒。
便死了。
尸体被搬到了通往上层的楼梯。
刘琛走出阴影,来到打牌喽啰的房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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