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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五分钟后,没有丝毫声响,刘琛走出房间。
留下两句温热的尸体,和染血的扑克。
下到一楼,守卫的力度明显增大,借着剃刀刀面的反光,刘琛观察着过道。
大门口、两个房间外各有几个人。
相互很少闲聊,目光不时的巡逻。
比户外的严密许多,显然是精英。
只是落在刘琛眼中,依旧是大量的视觉死角。
借着走廊装饰的掩护,刘琛慢慢走过去。
先是大门口,这是和另外几个人距离最远的。
致命一刀,倒下的尸体。
刘琛把尸体拉到墙根,撞了一下墙体上的木质装饰,吸引另外几个人的注意。
“丁仔,怎么了?”
他们看到一只胳膊,探出来,招手让他们过去。
“是不是门外有人,阿亮,你去看看,注意动静,别惊着人。”
等待阿亮的,是同样致命的一刀。
二十分钟后,门厅的狭小空间,多了五具尸体。
同样的伎俩并不总能奏效,阿亮死后,精英们起了疑,两人一组来查探。
只是对刘琛来说,不过是由一刀致命,变为两刀两条命。
廊道里还剩下三个人,刘琛不准备继续勾引。
他直接借着掩护,靠近那三人,步法使到了极致,身形如鬼魅。
明明是先后的三刀,却如同时出现一般,落在了三人的喉咙。
接住了三人倒地的声音,安静,没有响动。
这么多人守着两个房间,一个绑着白汐,另一个自然是背后的主谋。
白汐的房间只有一个女喽啰,想解决很容易。
三分钟后,刘琛从绑着白汐的房间里出来。
这下,只剩最后的主谋。
附耳靠门,听着里面的声音。
“张老兄,有时候真搞不懂你。绑着人,不要钱不劫色,就这么放几天,还得保她安全,你图个啥?还给那么多钱,不会就图个乐吧?”
马德林没怎么喝过红酒,不知道这就度数不高,但有时候后劲大。
一杯接着一杯,这就两瓶下了肚,人虽然还没歪,但已经显了醉态。
“那你就不用管了,拿钱办事,少听少问。”
嘶哑,低沉,刘琛听的断断续续,不够真切。
——若真如马德林所说,背后的就他一个,而且显然是冲着我来的,想威胁我,又怕我真恼了我。按理该是认识我的人,只是听这声音,怎么从没印象?
在下一个瞬间,刘琛就想到了一个人,前两天刚见过的,林志。
——不,这声音不是他。应该是碰巧遇到了。
——不过正好,背后出手的也在,这下不用找马德林审问了。直接一锅端了。
刘琛又听了一会儿,没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决定动手。
如果他没听错,屋内该是有三个人,两个主谋,一个倒酒的心腹。
他们离门挺远,要动手,必须是迅雷不及掩耳。
心中有了计较,从身旁倒地的喽啰手中拿过一只匕首。
笃笃笃——
敲门声。
“谁啊?”
笃笃笃——
“操!你他妈谁啊!”
笃笃笃——
“妈的,阿伟!你去看看。半天不吱声,看老子不抽死你!”
酒精的迷醉降低了他们的敏感度,当然,庄园里里外外几十个人让他们根本不会觉得是追杀到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
门开了一条缝,刘琛猛的一推,阿伟的头被撞了一下,有些眼晕。
依旧是剃刀的银芒,很快,如电闪。
阿伟死了。
砰的一声撞门的声响引起另外两人的注意。
“你他妈到——”
一句酒后怒骂还没吐完,就见一柄飞刀,如离弦之箭,刺破空气,当胸飞来。
极快,不要说酒后迟钝的反应,就算没喝酒,马德林也反应不过来。
刺破心脏,挣扎着,死了。
砰!
是枪声。
戴宽大礼帽的人连忙开枪,因为阿伟尸体的遮掩,他到现在都没看清来人是谁。
但不用怀疑,来人抱着极大的杀意。
砰砰砰砰!
接连的枪声,火力覆盖刘琛前进的路线。
刘琛早就做好了对手有枪的准备,所以他会一直敲门,直到有人开门。
当下拿阿伟的尸体作为盾牌,半蹲着向枪声的来源靠近。
一张沙发,横在两人的中间。
“张老兄”心中骇然,这般干脆利落的出手,再联想到他正在做的事情,又怎能想不到这名杀手就是他的刘琛哥。
——怎么这么快!怎么会这么快!
“张老兄”从他哥那听说过刘琛的事迹,只知道他很强,从没有在他手下活着的目标,所以他从一开始就不敢用强,连绑白汐,都要反复交代不要伤了她。
但他根本想不到,刘琛会这么强!
他下意识想逃,但倒地的马德林就像个警示牌。
谁知道刘琛有没有第二柄飞刀。不对,是他怎么可能没有第二柄飞刀!
“张老兄”想停下掀开帽子告诉刘琛他是谁,但他根本不敢停止射击,也不敢开口。嘴里塞的棉花让他的声音恢复不了原本的样子,要是他说自己是林志,只怕会适得其反,被认为是想扰乱他的心思。
手枪的子弹容量是有限的,就算“张老兄”的弹夹扩了容,也只能装20发。
子弹打空,就要换弹夹。
“张老兄”不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十秒,已经算他平时枪打的多了。
十秒,对世界顶级的短跑运动员来说,足够跑100米。
对北鬼来说,足够他抛下阿伟的尸体,翻过两人之间的沙发,来到敌人的两米之内。
剃刀滴着血,刀芒带着猩红。
枪口冒着烟,握枪的手微微颤抖。
刀对着敌人的喉咙,枪对着刘琛的胸口。
刘琛没有看枪,而是盯着礼帽下脑袋。
两米之内,武人是躲不开射出的子弹的。
想躲,只能在开枪前。
要做到这一点,不能看手,要看头,特别是眼睛。
眼睛会看着子弹的落点,准备开枪的瞬间表情会出现稍纵即逝的变化。
那就是,武人所说的破绽。
两人对峙,刘琛放空一切,只在寻那个破绽。
“张老兄”却有些害怕,用另一只手扶住枪,阻住手指的颤抖。
“刘——”
嘶哑低沉的声音刚开了口,刘琛动了。
伏地身子,托起“张老兄”的手腕。
砰——
枪响,子弹对着天花板,刺耳。
带血的银芒闪过,动脉的血液喷涌,身体渐渐无力。
刘琛拿下“张老兄”手里的枪,静静的看着他倒下。
随之掉落的,是一直带着的宽大礼帽。
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带着惊恐和错愕。
林志,死了。
br /> 五分钟后,没有丝毫声响,刘琛走出房间。
留下两句温热的尸体,和染血的扑克。
下到一楼,守卫的力度明显增大,借着剃刀刀面的反光,刘琛观察着过道。
大门口、两个房间外各有几个人。
相互很少闲聊,目光不时的巡逻。
比户外的严密许多,显然是精英。
只是落在刘琛眼中,依旧是大量的视觉死角。
借着走廊装饰的掩护,刘琛慢慢走过去。
先是大门口,这是和另外几个人距离最远的。
致命一刀,倒下的尸体。
刘琛把尸体拉到墙根,撞了一下墙体上的木质装饰,吸引另外几个人的注意。
“丁仔,怎么了?”
他们看到一只胳膊,探出来,招手让他们过去。
“是不是门外有人,阿亮,你去看看,注意动静,别惊着人。”
等待阿亮的,是同样致命的一刀。
二十分钟后,门厅的狭小空间,多了五具尸体。
同样的伎俩并不总能奏效,阿亮死后,精英们起了疑,两人一组来查探。
只是对刘琛来说,不过是由一刀致命,变为两刀两条命。
廊道里还剩下三个人,刘琛不准备继续勾引。
他直接借着掩护,靠近那三人,步法使到了极致,身形如鬼魅。
明明是先后的三刀,却如同时出现一般,落在了三人的喉咙。
接住了三人倒地的声音,安静,没有响动。
这么多人守着两个房间,一个绑着白汐,另一个自然是背后的主谋。
白汐的房间只有一个女喽啰,想解决很容易。
三分钟后,刘琛从绑着白汐的房间里出来。
这下,只剩最后的主谋。
附耳靠门,听着里面的声音。
“张老兄,有时候真搞不懂你。绑着人,不要钱不劫色,就这么放几天,还得保她安全,你图个啥?还给那么多钱,不会就图个乐吧?”
马德林没怎么喝过红酒,不知道这就度数不高,但有时候后劲大。
一杯接着一杯,这就两瓶下了肚,人虽然还没歪,但已经显了醉态。
“那你就不用管了,拿钱办事,少听少问。”
嘶哑,低沉,刘琛听的断断续续,不够真切。
——若真如马德林所说,背后的就他一个,而且显然是冲着我来的,想威胁我,又怕我真恼了我。按理该是认识我的人,只是听这声音,怎么从没印象?
在下一个瞬间,刘琛就想到了一个人,前两天刚见过的,林志。
——不,这声音不是他。应该是碰巧遇到了。
——不过正好,背后出手的也在,这下不用找马德林审问了。直接一锅端了。
刘琛又听了一会儿,没能得到更多的信息,决定动手。
如果他没听错,屋内该是有三个人,两个主谋,一个倒酒的心腹。
他们离门挺远,要动手,必须是迅雷不及掩耳。
心中有了计较,从身旁倒地的喽啰手中拿过一只匕首。
笃笃笃——
敲门声。
“谁啊?”
笃笃笃——
“操!你他妈谁啊!”
笃笃笃——
“妈的,阿伟!你去看看。半天不吱声,看老子不抽死你!”
酒精的迷醉降低了他们的敏感度,当然,庄园里里外外几十个人让他们根本不会觉得是追杀到了。
脚步声,越来越近。
门开了一条缝,刘琛猛的一推,阿伟的头被撞了一下,有些眼晕。
依旧是剃刀的银芒,很快,如电闪。
阿伟死了。
砰的一声撞门的声响引起另外两人的注意。
“你他妈到——”
一句酒后怒骂还没吐完,就见一柄飞刀,如离弦之箭,刺破空气,当胸飞来。
极快,不要说酒后迟钝的反应,就算没喝酒,马德林也反应不过来。
刺破心脏,挣扎着,死了。
砰!
是枪声。
戴宽大礼帽的人连忙开枪,因为阿伟尸体的遮掩,他到现在都没看清来人是谁。
但不用怀疑,来人抱着极大的杀意。
砰砰砰砰!
接连的枪声,火力覆盖刘琛前进的路线。
刘琛早就做好了对手有枪的准备,所以他会一直敲门,直到有人开门。
当下拿阿伟的尸体作为盾牌,半蹲着向枪声的来源靠近。
一张沙发,横在两人的中间。
“张老兄”心中骇然,这般干脆利落的出手,再联想到他正在做的事情,又怎能想不到这名杀手就是他的刘琛哥。
——怎么这么快!怎么会这么快!
“张老兄”从他哥那听说过刘琛的事迹,只知道他很强,从没有在他手下活着的目标,所以他从一开始就不敢用强,连绑白汐,都要反复交代不要伤了她。
但他根本想不到,刘琛会这么强!
他下意识想逃,但倒地的马德林就像个警示牌。
谁知道刘琛有没有第二柄飞刀。不对,是他怎么可能没有第二柄飞刀!
“张老兄”想停下掀开帽子告诉刘琛他是谁,但他根本不敢停止射击,也不敢开口。嘴里塞的棉花让他的声音恢复不了原本的样子,要是他说自己是林志,只怕会适得其反,被认为是想扰乱他的心思。
手枪的子弹容量是有限的,就算“张老兄”的弹夹扩了容,也只能装20发。
子弹打空,就要换弹夹。
“张老兄”不是训练有素的军人,十秒,已经算他平时枪打的多了。
十秒,对世界顶级的短跑运动员来说,足够跑100米。
对北鬼来说,足够他抛下阿伟的尸体,翻过两人之间的沙发,来到敌人的两米之内。
剃刀滴着血,刀芒带着猩红。
枪口冒着烟,握枪的手微微颤抖。
刀对着敌人的喉咙,枪对着刘琛的胸口。
刘琛没有看枪,而是盯着礼帽下脑袋。
两米之内,武人是躲不开射出的子弹的。
想躲,只能在开枪前。
要做到这一点,不能看手,要看头,特别是眼睛。
眼睛会看着子弹的落点,准备开枪的瞬间表情会出现稍纵即逝的变化。
那就是,武人所说的破绽。
两人对峙,刘琛放空一切,只在寻那个破绽。
“张老兄”却有些害怕,用另一只手扶住枪,阻住手指的颤抖。
“刘——”
嘶哑低沉的声音刚开了口,刘琛动了。
伏地身子,托起“张老兄”的手腕。
砰——
枪响,子弹对着天花板,刺耳。
带血的银芒闪过,动脉的血液喷涌,身体渐渐无力。
刘琛拿下“张老兄”手里的枪,静静的看着他倒下。
随之掉落的,是一直带着的宽大礼帽。
露出一张熟悉的脸,带着惊恐和错愕。
林志,死了。